#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士翔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4旺角 #十二港人案 #提堂

👩‍💼喬 (35) 🛑已還押逾3個月

控罪1 管有危險藥物
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香港九龍旺角通菜街104至110號利民大廈的一個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危險藥物,即2.59克大麻。

控罪2:管有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連同黃xx,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俗稱喉管炸彈

控罪3: 製造爆炸品
被告於2020年1月14日,在九龍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B室A房,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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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將會轉介到區域法院, 並於12/1/2022 15:00進行答辯。 辯方申請法援, 並保留提供不在場證明及其他證據權利。

控方反對保釋, 辯方沒有提出保釋。

按:喬精神不錯, 不時向手足點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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