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0929金鐘 #求情

D2:*(15) /D4:黎(20)
D6:洪(25) /D7:陳(19)/ D8:劉(28)

控罪:
(1) 暴動 [D1-9]
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 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6]
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B
(4) 管有攻擊性武器 [D7]
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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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被告在開審第一日認罪, 詳見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1588

D2現年18歲,案發時15歲,沒有刑事紀錄。法庭會為D2索取報告,辯方代表會依賴求情陳詞,補充陳詞及兩封求情信。D2案發時為學生,現任職飲食行業。D2於案發被捕後因壓力患上創傷後壓力後遺症,出現失眠及幻聽,需要看醫生及藥物治療。陳廣池表示D2是犯法的,類比有人爆竊,因為逃避警方而受傷,只要不是不斷出入監房的人,也會有壓力,精神科醫生用「創傷後」的字眼是錯的。辯方代表指D2案發時只有15歲,案發後他已有深刻反省。D2早前學習廚藝,因手受傷被學校勸退,但仍投身飲食界,希望將來成為廚師。

D4現年23歲,案發時20歲,沒有刑事紀錄,現為學生,由中三開始一邊工作一邊讀書,現時在西餐廳工作,有供養家庭。D4為學校做很多服務,有6位老師及一位同學為他撰寫求情信。D4有深刻反省,在審訊前18日表達認罪意向,雖然是過了審前覆核,但D4在此案中沒有使用暴力,只是在場鼓勵其他人,因當時盧建民的上訴案件終審庭仍未有結果,在場鼓勵其他人的角色仍有空間發展,D4代表希望法庭在扣減方面可以彈性處理。陳廣池表示其他被告沒有此情況,有些一早已認罪,而且D4代表的說法聽起來是有「搏一搏」的感覺。D4代表不否認當時有心存僥倖,也不知道其他被告是否有證據指控他們使用暴力。陳廣池指有兩種認罪,一種是因為良心驅使,有一種是「證據確鑿,『當場斷正』,不如取得三分一扣減」。D4代表指不是要求三分一扣減,只是希望在五分一至四分一之間有較高扣減,補充指D4不在審前覆核認罪是因為想見外婆最後一面,所以在外婆過身後才去信法庭表示認罪。D4代表提交案例,一宗是陳廣池處理,量刑起點是4年9個月,一宗是姚勳智法官處理,因案件延誤由4年下調至3年半。

陳廣池問D4代表,D4知不知道自己為何做錯了。D4代表指D4知道自己不應該用這種方法表達意見。陳廣池表示這問題很重要,影響他將來怎樣行,如果不知錯,將來的路可能會更激進,並問是因為受人影響還是因為過度活躍症。D4代表指D4的求情信已經表達他向香港人道歉,在保釋期間已知道香港是一個安全美好的社會,希望將來可以回饋社會。陳廣池表示這個問題也適用於其他被告,這些暴動及非法集結案中多數是年輕人,身家清白,求情信多數讚他們乖,是好父母好子女,要知道為何他們會走出這一步是很重要。D4代表指需要索取指示,陳廣池指現時已不需要,如果有真誠悔意D4已經會在求情信中告知法庭,及給予指示D4代表。陳廣池指不少所謂求情信都說有悔意,十年都不回家也說要照顧家庭,不斷坐監的積犯也說將來回饋社會,指這些悔意很空泛。

D6現年28歲,案發時25歲,沒有刑事紀錄,為酒店職員。今日家人有到庭支持。求情信顯示身邊的人對他有正面的評價。D6在案發後至認罪前是有抱僥倖心態,沒有正面面對事件,但經過反思後知道自己受到別人影響,造成了多大破壞。D6代表希望法庭接受這雖然是一個遲來的反省,但是真誠及透徹,案發時受社會氣氛影響,但犯案與他性格不符,將來再犯的機會微。D6代表認為法庭一定要考慮阻嚇性,不是奢求格外開恩,知道法庭有酌情空間,希望可以考慮他的真誠悔意。

D7現年22歲,案發時19歲,於2020年1月5日干犯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20200105上水),於2021年6月30日被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D7在中國大陸出生,2017年尾17歲時才以新移民身份來港。D7案發時來港一年多,在學校難以融入,需要在社交圈子認識新朋友,到2019年時D7身邊很多年輕人都熱血地討論及參與示威。D7受到朋輩影響及社會氣氛,參與及越走越前。D7在中國大陸讀書名列前茅,來港前曾有掙扎是否應該留在中國大陸讀完大學,後來決定既然要來港,還是早點適應較好。他並沒有任何對政府的想法或不滿,走上前只是希望獲得朋輩認同。D7現就讀園景管理,希望將來貢獻香港及祖國,在進行社會服務令時已有很長時間反省。D7在審前覆核已告知認罪意向,希望最少可以有四分一扣減。D7在現場被捕後沒有支援卡片或教他被捕後如何做,在警誡供詞中有招認, 顯示他事前沒有深思熟慮之後會發生的事,沒有戒心或防備。D7身上裝備是多的,豬嘴及頭盔是現場有人派發。D7代表呈上判刑參考,在類似案件中,一位24歲被告因為個人背景及悔意,練錦鴻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最後判處勞教中心。陳廣池立即表示不會。

D8現年31歲,案發時28歲,沒有刑事紀錄,為地盤工人。父母已退休及有身體健康問題,D8月入3萬,有供養父母。過去幾年有進修,將來希望考一個地盤大工及安全督導員的牌照。D8熱心公益,每月都有捐款給慈善組織及定期捐血。D8的求情信中對受影響的市民道歉,知道對家人及市民造成的擔憂、驚恐、沮喪、不安是不必要的,願意承擔自己的責任,明白到在香港法治社會表達意見可以用和平的方式。雖然D8身上有索帶,但並非攻擊性物品。D8在審前覆核前已認罪,希望有四分一扣減。D8熱愛運動,參加單車隊,亦努力工作,有深刻反省,希望法庭可以盡量輕判。

案件押後至12月2日1430判刑,D2代表屆時可以作進一步陳詞。法庭會為D2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撤銷D2保釋,所有被告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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