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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歷恆 與
👥梁,李(17-24)

兩名被告今天沒有法律代表。
D1現正申請法援,仍有文件需要提交處理申請。因被告有另案服刑中,可能疫情導致文件延誤或寄失問題。而沒有收到原告人文件,被告人在期限下沒有回應,因此原告人取得法庭的中期裁決,因此只處理向被告人提出索償金額。
法庭會給被告對抗辯中期判決的抗辯申請時間。

D2回應法庭意向,不打算有法律代表。對於D2,現階段沒有法庭中段裁決,因此需於限期內提交抗辯申請書。

原告人需要提供其專家醫療報告、如失去工作能對他影響、案發事件口供等文件呈上法庭。

兩名被告人,可以聘用專家,提供診斷原告人的醫療報告。

如雙方能達成協議,法庭建議可用調解方式處理賠償問題。

案件押後至2023年5月25日10:30時
法庭會再處理雙方所提交的文件及意向,再安排聆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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