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區域法院)
#梁嘉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1111旺角 

歐陽 (29)

🛑已還押逾6個月

控罪:
(1)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明人士意圖使楊學志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楊學志。
——————
📌答辯
被告承認控罪1,控方申請撤回控罪2,留在法庭存檔。

📌賠償
法庭作出賠償費命令,指令被告需要於12月5日前,處理好對PW1醫藥費的賠償。

案件押後至2022年12月12日下午1430作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The Best Dell Monitor for Your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