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11太古 #提堂

D1:林(24) / D2:黎(30) / D3:文(23) D4:陳(18) / D5:謝(28) / D7:余(21) D8:戴(29) / D9:陳(28)

控罪:
(1)D1-10參與非法集結
(2)D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D1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已認罪❗️
(4)D3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5)D4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9)D9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7審訊首天認罪,待審訊裁決時才處理判刑,期間批準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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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官在上次開始辯方案情時中咗武肺,原先法庭已安排加開審期處理辯方案情、結案陳詞、裁決日子全部需要延期,今日提堂旨在確認重排之審期、結案陳詞及裁決安排。

新加開審訊日
法庭同意雙方律師提議加開之審期由2023年2月20日 0930至 2月24日 及3月3日五天(2月21日除外)。審訊及之後程序將移到觀塘裁判法院
新結案陳詞日
-控方書面陳詞需於2023年4月3日或前存檔法庭及交對方
-辯方書面陳詞需於2023年5月2日或前存檔法庭及交對方
-口頭補充陳詞定於2023年5月29日
新裁決日
定於2023年7月10日 0930
取消原排期
法庭取消原定下在2023年1月7日作結案陳詞 及2月6日之裁決日子。
保釋
📍D7因應案件進度延滯批准原有條件保釋至2023年7月10日
📍D4更改每星期一次警署報道時間至晚上九至十二時獲批
📍其他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不用警署報到)

案件押後至2023年2月20日 0930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繼續審訊。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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