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卅四庭
#黃崇厚法官
#1113柴灣 #不服定罪上訴
#庭外消息

👤梁(17)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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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方代表: 關大律師
答辯方代表:蕭專員

審訊後被被鄭紀航裁判官裁定罪成,於2020年10月29日被判入勞教中心,已經服刑完畢。

聴罷雙方陳詞,黃崇厚官鑑於上訴人已服刑完畢,不涉及不擔保情況,故法官會於兩個月內宣布上訴裁決判詞。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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