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官
#0701金鐘 #提訊

D1:周(37)/ D2:黎(19)/ D3:陳(20)
D4:陳(20)/ D5:戴(17)/ D6:戴(17)
D7:袁(31)/ D8:黃(29)/ D9:何(28)

控罪:
(1)D1-9暴動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D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2(a)及63(2)條
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香港灣仔演藝道、分域碼頭街、龍匯道及龍合街一帶,保管或控制一個槌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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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代表控辯陳述,申請最後一次押後。
法庭批准。

D1申請更改宵禁令時間至0100-0500。獲批
D5申請取消宵禁令。獲批
D6申請更改宵禁令至0200-0600。獲批
D8申請更改報到地點及時間。獲批

案件押後至2023年有2月2日1500區域法院再訊,所有被告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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