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屈麗雯裁判官
#0914牛頭角 #審訊 [3/5]

D1:劉(27)
D2:萬(29)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夠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支行山杖。

(2)參與非法集結 [D2]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彩霞道55號彩頤居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及18(3)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D1法律代表:#梁麗幗大律師
D2法律代表:#鄒學林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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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開庭

讀出關於D2承認事實(P34)
⁃ 被捕時間、地點及當時衣著
⁃ 1807-1819時於將軍澳警署內被搜身及檢取證物,辯方不爭議P15-24證物連鎖性
⁃ 警員15557負責錄取警誡口供
⁃ 證物相片真確
⁃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P26內容沒有被干擾,畫面時間為實時

傳召PW4 警署警長16411 方健雄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二隊

🔹控方主問

PW4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接受上級訓示,當天其職務為署理督察,擔任小隊副指揮,協助上司高級督察鄺志文帶領防暴隊(全屬衝鋒隊隊員),連同自己共45人。1503時他收到總區指揮中心指示,到淘大花園第二期處理「一宗有一百人打交嘅事件」。1507時到達牛頭角道東行線淘大花園商場外,PW4訓示第四縱隊8名同事守衛車隊,其餘隊員進入商場處理事件。

PW4到場所見,商場外已企滿好多人,商場內同樣充滿人,成個商場好嘈,有人唱國歌,有人用粗口叫罵,但他沒有理會,與上司率領防暴隊上一樓,因收到指示一樓有人打交。一樓一樣企滿人、好嘈,當時同時有幾件事件發生--最後在3單事件中分別因冇帶身份證、非法禁錮及毆打他人致造成實際傷害作出了拘捕。

有兩名男子在PW4附近,告知他一樓L18-19位置有人打警察,但他當時沒理會,因為認為對方只想分散注意力、干擾警方。其中一名男子繼續描述一高瘦白衫男子被打,PW4此時發現上司鄺高級督察唔見咗,於是帶下屬去調查,去到見到鄺同便裝警長3870正在制服一男子,最後有成功制服,現場人士叫囂、掟嘢。當時位置是商場一樓中庭。

為免被搶犯,PW4訓示隊員採取all-round defence,包圍住鄺、警長和被制服男子。啲人冇理警方行動,仲跑來跑去,有人著黑衫、戴口罩、孭背囊、攞遮但冇揮動。PW4曾兩度使用擴音器警告人要和平散去,仍不被理會,到1517時發出第三次警告:「呢個係非法集結,請大家和平散去,否則作出拘捕。」同一句講咗兩次。他決定發出第三次警告的原因是當時情況混亂,連襲擊鄺的證物雨傘都已被搶走,他亦見到鄺有幾處擦傷,甚至T恤都被扯爛;被捕男子也在反抗。PW4要安排同事協助鄺及警長,保護他們離開。

依然沒有人理會PW4的警告。之後警方一行人帶同被捕人離開中庭,返回L18-19商舖位置。PW4從通訊機得知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都有到淘大執勤,但沒有記錄時間。他安排好同事處理完前述3事件後,1530時帶同幾名被捕人士離開淘大商場,上警車等候指揮中心指示,稍後獲告知將被捕人帶到將軍澳警署。

PW4在商場的時候,望到一樓、二樓全部都係人,估計總共有3000-5000人。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PW4沒有親眼目擊鄺志文高級督察被襲過程,只見到鄺與便衣警長聯手制服疑人的情況。他3次警告都是在一樓中庭發出。

-PW4作供完畢-

傳召PW5 警署警長53293 李浩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

🔹控方主問

PW5案發當日1300時開始當值,1515時收到指揮官指示,要到淘大商場協助第二隊同事處理非法集結事件,約1522時到達淘大商場門口,約1524時入內。當時PW5見到好多人著紅色衫、唱國歌,好嘈;他的小隊一直行,尋找第二隊。他見到地下G106號舖外走廊盡頭有一班黑衫黑褲人聚集,人群當時向警方叫囂、講粗口;他又見到有綠色雷射光射向警員。警員上前截查該些可疑人士,人群見到警員趨前就全部轉身跑走,警員立即追截,PW5都有追。

出到去PW5見到係行車路,沿路一直追,到盡頭分開兩邊走,左邊出牛頭角道,右邊上去彩頤居和淘大商場停車場方向。PW5見到黑衫人有啲向左、有啲向右,沿住山坡行人路走;同事向右邊分頭截查,其中兩名疑人從斜坡落嚟車路後被截停,另一部分人在斜坡上的行人路被截停。警方在現場向被截停人士作出調查,PW5本人沒有親自接觸,只叫同事處理。當時除了PW5本人之外,彩頤居附近位置還有另一名警署警長4392在場。

🎥彩頤居閉路電視12號鏡頭片段P26 (畫面時間=實時)
15:24:58開始播放:片段顯示警方在彩頤居截查可疑人士的位置;斜坡欄杆一直連住,沒有缺口
15:25:48-15:25:59:畫面可見有人沿住斜坡跑緊,左方車路位置一班人則是警員
播放至15:28:01:顯示警員截查疑人 (PW5認唔到自己在片中位置)
15:26:41-15:26:43:畫面顯示兩個人從斜坡越過欄杆落地。兩人落地後被警員截停

🔸辯方盤問

🔸D1法律代表 #梁麗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PW5案發當日1524時入商場,從牛頭角道進入但唔記得邊一個入口。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畫面右方可見一道綠光,PW5唔肯定由邊度發出;他在106-108號舖位置見唔到有人用雷射筆。畫面時間15:25:22見到一批警員穿過走廊,畫面中站在走廊兩旁人士就是PW5主問時供稱的數十名黑衫黑褲人。由商場走廊內開始追截到彩頤居截停位置,PW5估計距離有200-300米。

🎥彩頤居閉路電視片段
15:25:49-15:25:58:車路有黑衣人跑,稍後見到一批警員往黑衣人方向跑
15:26:05-15:26:43:超過一名警員用手指向上,隨後有其他警員從車路跨過欄杆上斜坡行人路追截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他當時見到車路黑衫人走晒之後望到斜坡行人路有堆人先去截查。辯方亦向他指出,D1並沒有跳過出欄杆落地,只是在斜坡行人路上被截停。

🔸D2法律代表 #鄒學林大律師 盤問

🎥淘大商場內魚眼鏡頭片段(D1-2)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畫面見唔到有他早前指稱的數十黑衣人,亦唔同意畫見所見最多得3-4人。片段播放到15:25:20、警員開始趨前的時間,PW5堅稱「有黑衫有街坊裝囉」,又指畫面數到有廿六個黑衣人;惟他承認鏡頭睇唔到該位置有人用雷射筆。他不同意庭上證供有誇大現場情況。

📌淘大商場平面圖(D1)
確認追截路線

🎥淘大商場外閉路電視片段
15:25:28-15:25:38:黑衫人大部分轉右,有兩人轉左,冇人上樓梯

🎥彩頤居閉路電視10號鏡頭片段(12號鏡頭延續)
PW5唔同意辯方所指,警方原本的追截目標已一早走晒,亦唔同意最終被截停人士與原本的追截目標係兩批人。

-PW5作供完畢-

午休至150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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