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1014中環 #答辯

吳(28)

控罪:
1)非法集結
指他於2019年10月14日,在中環龍和道、民耀街與民祥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指他於同日在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0112李惠康。

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指他於同日在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1298張曉鋒。

4)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指他於同日在中環康樂廣場2號郵政總局外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6912黃富豪。

背景:《摘自獨立媒體新聞》
2019年10月14日,有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香港人權民主法案集氣大會」,為《禁蒙面法》實施後首個獲批不反對通知書的集會。及後有示威者堵路、設路障,並與警方起衝突。28歲乒乓球教練事隔三年後遭控一項非法集結及三項拒捕罪於9月26日首次提堂。

--------------------------

辯方指11月18日才收到控方文件,要求押後答辯以便提供法律意見,徐官指希望是最後一次押後。

案件押後至2023年2月3日1430東區裁判法院作答辯,批准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感謝報料💛
The Benefits of Using a YT Audio to MP3 Conve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