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游德康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5/30]

D1:勞(27)/ D2:呂(20)/ D3:吳(23)
D4:倪(25)/ D5:蕭(20)/ D6:蕭(23)
D7:蕭(22)/ D8:黃(19)/ D9:黃(26)
D11:張(31)/ D12:張(19)/ D13:趙(19)
D14:鍾(19)/ D15:古(21)/ D16:黃(18)
D17:林(21)/ D18:李(18)/ D19:何(17)
🛑D10:鄭(19)開審日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D1-19]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D11]
D11被控於同日管有1枝汽油、3塊布及4個打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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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部份內容從缺,歡迎報料補充)

⏺️傳召PW? 督察

作供敍述0020時到碧街接替封鎖線工作。同意到場前不知道詳細情況。

-證人作供完畢-

⏺️傳召PW16 高級督察梁家駿

🔹控方主問

案發時為PTU D3小隊副指揮官,當日2200時同應變大隊隊員到加士居道近拔萃女書院,收命令要同隊員沿彌敦道向北驅散人羣,2218時自己小隊同D1小隊沿南行線向北推進,D4小隊則負責在北行線。

2242時他在黃格仔見北面彌敦道約有1500人,西邊窩打老道500人。示威者穿深色衫褲,有傘陣,使用雜物、汽油彈及磚塊攻擊防線。於是他吩咐警員13946先後三次舉黑旗及兩次橙旗,警告會驅散及開槍,示威者沒理會,繼續停留。

之後他從通訊機得知速龍將到達圍堵,2326時總警司梁仲文下令衝前作拘捕,沿途地上有雨傘、示威者遺下裝備等。2332時張嘉豪警司吩咐設封鎖線成立臨時羈留區(THA),由偵緝警長58834負責看守。他確認自己手繪有簽名地圖上包括THA、等候區(WA)及醫療區(MA)。THA在2351時設立至翌日0533時,出入有警察看守,沒有可能受到任可干擾。

🔸辯方盤問

2326時PW16在南行線向前衝,已經有一、兩人在馬路被制服,見不到行人路有人被制服。他不知道和被捕人進入THA前的情況;進入THA的人士除了由WA過去,也可能由其他地方去,他知道有人在彌敦道、窩打老道被捕後直接被帶去THA。指示舉旗是在下令”Gogogo"前發生,位置約彌敦道東亞銀行,同意距離碧街有120米。碧街有一堆人佔滿車路及行人路,有舉傘,他望不到過咗碧街後面情況,同意當埸環境嘈吵。

🔹控方覆問

WA及MA不是PW16設立,他不肯定有冇橙帶。碧街示威者是流動,有舉雨傘,望去有一米幾高。

-PW16作供完畢-

案件管理
5位代表律師明天早上有其他案件需處理,申請缺席。控方表示明天將傳召特別戰術小隊成員作供,各人由專車接送,因沒專用車位供使用,可能會有延誤出庭。

[1635 完庭]

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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