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蘇惠德總裁判官
#網上言論 #答辯

👤蔡(29)🛑已還押逾2個月

控罪: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1)(a)條
被控於2021年1月15日至2022年9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LIHKG發布及/或持續發布陳述、相片和圖片,具意圖:
(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事項;
(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
(e)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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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控罪❗️

📌案情
被告在20個月期間於不同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性訊息,言論內容包括「香港法官咁冇邏輯」要被制裁、國安警同家人要被制裁、香港警察為恐怖分子、法官與檢控官點過名都要被制裁、中國才是恐怖組織、新彊集中營、賣器官等、處理 #羊村繪本案 的法官也要被制裁、中國製造病毒、中聯辦直接指揮警察同黑社會、切斷美元流入、「呢班狗官法官要判死刑」、「清洗賣港人士」、「幫梁健輝先生報仇」、「打死班狗最實際」等。

📌判刑理由
被告言論有助美化暴力,對社會有潛在影響,為防止有他人模仿,判刑要具阻嚇作用。

法庭以12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判處8個月監禁🔥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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