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3旺角 #審訊 [3/3]
譚(21)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9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775號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能發出雷射光的雷射筆。
控方代表:#鄭明斌大律師
辯方代表:#田思蔚大律師
兩天審訊內容:
Day 1
上午 下午Day 2——————————
1435開庭
法庭已閱畢辯方書面結案陳詞,沒有任何地方需要辯方澄清。控辯雙方皆沒有補充。
1437退庭
案件押後至
2023年1月26日1430同庭裁決,期間被告續以現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