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二庭
#李慶年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網上言論 #七一刺警

趙(34)

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
被控於2021年7月2日在香港煽惑他人惡意傷害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意圖使該或該些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

背景:
2021年警方繼續禁止7月1日的遊行,但仍有零星市民前往各區示威,銅鑼灣晚上發生刺傷警員自殺事件,翌日有人涉嫌於網上發佈煽動性言論。警方之後拘捕三名男女,分別控告20歲姓葉女子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及2名36歲姓黎及34歲姓趙男子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


葉(20)於2022年5月10日辯方指被告打算認罪,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6月5日10:00聆取對控罪的回答及求情。

黎(36)於2022年12月29日辯方指被告打算認罪,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3年8月2日10:00聆取對控罪的回答及求情。

- - - - - - - - - - - - - - - -

[10:02]開庭

被告明白控罪及承認控罪,法庭裁定罪名成立,交由懲教署看管

辯方呈上多封包括被告自己、家人及兩封前上司的求情信。

控方呈上七個案例,法庭向控方提問七個案例與本案情節相比屬嚴重、輕微或相近?法庭現休庭,希望控方熟讀案情後再作回應

[10:47] 休庭
[11:03] 開庭

控方回應就呈上的案例與本案犯案的嚴重性屬高、中、低。本案不比其中四個案例輕微。另外法庭作為記錄控方對於本案犯案的嚴重性的回應為三個字:「無陳詞」

法庭現休庭梳理及整理草擬文件給各方跟進

[11:20]休庭
量刑起點10個月,真誠有悔意已失去一份良好工作酌情扣減一個月及認罪扣減,最終判刑為6個月

[12:05]完畢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