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庭
#余啟肇聆案官
#訟費評定聆訊
#20200701灣仔 #港區國安法

唐(23) 🛑服刑中

控罪及詳情:
(1)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的軒尼詩道、駱克道和謝斐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2)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被控於同日同地,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
(3)被控於同日同地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恐怖活動罪交替控罪),違反《道路交通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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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今日無律師代表,自行向法庭陳詞,並講述有關其案件就人身保護令狀的法援申請和法律代表所涉費用。

現已散庭,聆訊押後至2023年2月3日10:00時。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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