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1214屯門 #續審[6/21]

D1:關(27)🛑已還押逾37個月

控罪:串謀導致性質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4(a)條
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非法及惡意一同串謀和與D2:徐(27)、D3:何(40)及其他人串謀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該財產造成嚴重傷害。
- - - - - - - - - - - - - - - -
控方代表:#陳淑儀 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D1代表:#郭憬憲大律師

[9:58]開庭
辯方代表已向被告解釋他的權利,就別事項(案中案)被告選擇不作供及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小休後,雙方將會處理案中案結案陳詞

[9:58]小休
How to Record Hands-Free on Snap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