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提訊
👥李,袁 #未知案發日期

控罪1: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根據本台資訊,此案在裁判法院提訊時牽涉9項控罪,唯由於不知道其餘8項控罪的內容及詳情,故不在聲援表中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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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說A1李否認所有控罪,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2月19日09:30作15天審訊,審訊前覆核則訂為2023年12月19日14:30。

辯方說A2袁將承認控罪9,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4年2月19日09:30作答辯。

控方說本案涉及最多18名證人(正審時會有所減少),不涉警誡供詞。

在候訊其間,所有被告獲法庭批准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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