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7/40]

D1:鄧(16)/ D2:余(20)/ D4:施(21)
D6:李(23)/ D8:翟(18)/ D9:陳(20)
D10:陳(20)/ D11:周(20)/ D12:周(27)
D14:洪(24)/ D16:林(21)
D17:李(18)/ D18:黃(25)

🛑已認罪的D5:李(30)、D7:梁(25)、D13:朱(20)還押候判,D3:何(32)、D15:黎(23)續准保釋

^以上全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______
[0927開庭]

D9已病癒,肺炎檢測陰性,今日有出庭。

⏺️傳召證人 總督察溫志豪
現駐守警察總部

🔹控方主問

案發當天證人被派往加士居道進行掃蕩任務,帶同D1小隊約30名警員執行任務,稍後D2小隊隊員都到場,在窩打老道、彌敦道交界南行線發射橡膠子彈及催淚彈驅散示威者,由2245時開始,單是D1隊已發射了70多枚催淚彈及多發橡膠子彈,與D2交替進擊。

期間證人拘捕了1男1女示威者,並扣上膠手扣,安置2人於對面行車線之日本城。2345時再追捕示威者,他見到窄巷內有約100名示威者被速龍制服;他們有坐著、蹲着、俯卧在地上,證人上前協助。2355時於窄巷與闊巷之間設立正式防線,以防被捕者逃走。闊巷亦有20多名示威者被制服,陸續被帶往等候區等待押解至臨時羈留區,需要治療的示威者被帶到醫療區。直至窄巷和闊巷被捕人都處理後,行動結束證人才離開。被帶到等候區的人大部分是在窄巷及闊巷被制服人士,也有一部分於彌敦道一帶被捕。

🔸辯方盤問

催淚彈發出數目是包括由加士居道開始的總數,而非單指2323推進行動時發出。

等候區、醫療區等地方並沒有以橙帶間隔,只是一個大約範圍。證人同意他沒有在拘捕每一名示威者時作個別記錄。他也同意在等候區及醫療區內有可能亦有從窄巷與闊巷以外被帶至此處之人士。直至逐個被捕人被帶入臨時羈留區才會作個別處理紀錄,醫療區和等候區的沒有作個別記錄;因手扣數量不足及避免加重傷勢,這個區中可能會有被捕人是沒有上手扣的。

證人同意,等候區及醫療區內不是所有被捕人都是從窄巷和闊巷移送到那裏的,而對於個別人士被移送到等候區之前所發生的事情,證人是沒有認知的。證人同意,他只是估計在等候區的被捕人士都是在推進行動中被捕。

🔹控方覆問

D1小隊警員制服的人士是在窩打老道、彌敦道交界被拘捕的。

[證人作供完]

⏺️傳召證人 警署警長譚志雄
現駐守東九龍反黑組

🔹控方主問

案發時證人駐守東九龍機動部隊D1小隊,當日被指派到加士居道佈防,期間見到有示威者約1500人。2326時證人連同小隊向彌敦道以北推進,前方最前排有用傘及木板作屏障,並以汽油彈襲擊警方防線;這些人衣著深色並戴防毒面罩。期間有示威人士突然轉身跨越石壆到彌敦道北行線上逃走。行動間證人制服一名女示威者在地上,上手扣後帶到等候區停留,亦見到有速龍在A1出口制服多名示威者。

證人指派第一縱隊在A1出口設防線,期後第二、三縱隊亦分別設其他第2和第3條封鎖線。證人指他有參與設立等候區及醫療區,也有負責分流某些有治療需要的人士送往不同醫院。等候區約有120人 ;0105時開始證人負責在醫療區裡協助記錄,區內有23男6女,共29人登記後被送到醫院。證人亦認指出醫療區名單上的幾個名字。證人同意醫療區裡的29人,都是在附近被警員帶進來的。而等候區的人士,有來自A1出口的示威者,也有來自在彌敦道、窩打老道一帶的示威者,等候區內人士之後都被帶到由D3小隊隊員設立的臨時羈留區。

[1107小休]
[1132繼續]

🔹控方主問(續)

三條封鎖線是以警員站崗方式設置,沒有使用膠帶等物品作為分隔,設封鎖區目的是不讓被捕人離開及其他人士進入等候區及臨時羈留區的範圍。

控方播放由cctv拍攝到的片段,讓證人確認封鎖線之位置及警員之佈防位置。

[1156午休]

案件押後至下午1400同庭續審,辯方將開始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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