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王證瑜裁判官
#20200701銅鑼灣 #判刑

D2:林(24) 🛑已還押21日
D3:蔡(22) 🛑已還押21日

控罪: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1)和18(3)條
被控於於2020年7月1日,在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66號或附近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D1葉(40)及D4:黎(22)答辯認罪後均被判處4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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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律師指勞教報告認為D3並不適合判處勞教中心。

由於本案所涉及的非法集結規模大、人數眾多,並有堵路等行為。因此法庭必須判處二人監禁式判刑。
法庭採用與同案D1及D4一樣的6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判罰二人。另因二人被捕後拖延了1年10個月才被正式檢控,扣減一個月,即兩人各判處5個月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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