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區域法院)
#嚴舜儀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7/40]

D1:鄧(16)/ D2:余(20)/ D4:施(21)
D6:李(23)/ D8:翟(18)/ D9:陳(20)
D10:陳(20)/ D11:周(20)/ D12:周(27)
D14:洪(24)/ D16:林(21)
D17:李(18)/ D18:黃(25)

🛑已認罪的D5:李(30)、D7:梁(25)、D13:朱(20)還押候判,D3:何(32)、D15:黎(23)續准保釋

^以上全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
(1) 暴動 [所有被告]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葉志康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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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開庭

繼續傳召警署警長33131譚志雄
案發時駐守東九龍機動部隊D1小隊

🔸 D1代表盤問

醫療區內有核實每名被捕人身分,但沒有就每人個別做紀錄。據證人觀察,入到醫療區的人都是要睇醫生;部分可能是已接受初步處理,邊休息邊等候被送到醫院。他沒有見過醫療區內的人被安排離開之後再返回醫療區。他不知道醫療區和等候區內的被捕人由哪名警員制服或拘捕。D1小隊有一名傳令員和一名lorry guard於現場幫證人做紀錄。

🔸 D2代表盤問

醫療區內核實被捕人身分都是看其身分證明文件;如果當時被捕人身上沒有證明文件,可能就根據被捕人自己所述而記錄,但證人沒有印象當時D2曾發生此情況。

🔸 D4D12D18代表盤問

2355時設立封鎖區,警員押解被捕人或市民都可出入此封鎖線。證人不知道部分被帶入醫療區或等候區的被捕人是在哪個位置被捕,但相信全部都是當晚行動中被截獲。

⏺️傳召證人 督察12713黎家樂
案發時為東九龍機動部隊D2小隊副指揮官

(證人主問內容與其他 #1118油麻地 案件審訊中差不多,主要講述當晚推進、為大隊補給彈藥、看守封鎖線等情況,在此不贅。辯方沒有盤問。)

⏺️傳召證人 督察21982譚健燊
案發時為西九龍總區衝鋒隊第一隊指揮官

(證人主問內容與其他 #1118油麻地 案件審訊中差不多,在此不贅。)

🔸 D4D12D18代表盤問

證人落車後沿彌敦道前往防線,途經A2出口,但當時他正快步前往咸美頓街,沒有留意碧街的OK便利店有沒有營業。

⏺️傳召證人 督察15862韓繼榮
案發時為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D4小隊指揮官

(證人主問內容與其他 #1118油麻地 案件審訊中差不多,在此不贅。)

🔸 D4D12D18代表盤問

證人小隊主要是在彌敦道北行線進行拘捕。事後小隊有就當晚進行了拘捕的地點及時間做紀錄,由隊員各自報告後整合而成。證人當時不知道有沒有隊員在北行線與碧街交界位置拘捕了人。沒有隊員向他報告曾在旺角大樓右方的小巷制服過任何人。

警員可以自由出入天仁茗茶的封鎖線,但封鎖線由D4小隊負責,其他警員帶被捕人或市民出入都要先讓D4小隊的隊員了解情況。證人自己對封鎖線實際情況沒有第一身認知,只靠隊員向他滙報。

🔸 D2代表盤問

張嘉豪警司後來就防線所下指令對原本狀況沒有大影響。

🔸 D6D10 代表盤問

有8-10名隊員曾向證人滙報他們有協助過制服思疑示威者,全部都是在北行線,沒有人向他滙報過在南行線制服人。

2326-36時證人主要都是在控制自己制服的疑犯,無法觀察其他位置的情況。

案件管理
明天控方將會先傳召兩位消防證人作供,午休之後才開始傳召受匿名令保護、作供時需由屏風遮掩、出入要行特別通道的速龍證人。

1647完

案件押後至明天0915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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