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紀航署理主任裁判官
#1214順利 #判刑 🔥

何(18)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
被告被控於 2019 年 12 月 14 日,在香港九龍秀茂坪利安道 15 號順利商場 1 期 3 樓行人天橋,保管 2 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順利商場的 1 幅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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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辯認罪,法庭為其索取社會服務報告及感化報告。報告正面並建議高時數社會服務令。

📌判刑: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交出$3000元賠償金。

📌簡短理由
被告年輕,有悔意及願作賠償,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感謝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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