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志豪裁判官
#1224旺角 #判刑

D6:麥(18)🛑已還押14日

控罪:
(1) 參與非法集結
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3)條
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九龍旺角亞皆老街8號朗豪坊四樓中庭與其他人一起參與非法集結。

法律代表: #蕭志文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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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裁決:
法庭早前已裁定D6非法集結罪名成立,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則不成立。

📌進一步求情
被告代表律師表示已取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報告,被告的身體狀況不適合勞教中心,建議判入更生中心。

律師表示報告指被告與家人關係良好,尤其令母親失望和擔心感後悔。他有機會由副學士升讀大學學位課程,但或因此案而延誤,自己衝動犯事是不對的,願意致歉。

📌判刑
法庭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沒特別求情因素,但沒直接證據指他有極端暴力行為以及對警方有直接衝擊行為,故接受報告建議判入更生中心❗️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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