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姚勳智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梁(28) #煽惑破壞檢測中心

控罪1:煽惑他人普通襲擊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襲擊香港警務人員。#網上言論

控罪2:煽惑他人刑事損壞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2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社區檢測中心,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破壞。

控罪3: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22年2月23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導致該等香港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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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指得悉被告已申請法援,而法援署說需要6星期處理申請。因此,法庭將本案押後至2023年4月25日14:30再訊,並批准被告在候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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