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念慈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20624大圍 #20220824大圍 #20220929中環 #審前覆核

👤李 /二胡伯伯(68)

控罪:三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
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17)條

第一、二項:
於2022年6月24日1145時及8月24日1127時在(大圍站A出口行人路上)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第三項:
於2022年9月29日18:30時在(中環干諾道中近金融中心天橋)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且沒有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發出的許可證,而組織、參與或提供設備以進行籌款活動。

———————————
[14:30] 開庭

承上: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2633 (下半部)

控方提出共有七張傳票(沙田和九龍城裁判法院各三張,另一張不明),跟據裁判官條例10(2)條,申請合併一同處理,被告明白,表示早該如此,全部不認罪。

共有21名證人,其中一名巿民證人,三名證人關於無牌,兩人關於被告所演奏的音樂,其餘為警員,證物有六隻光碟,預計審期三至四日。

裁判官訊問被告是否收齊文件、是否爭議身份、是否無牌演奏、無牌籌款等事項,被告表示收到光碟,但無睇過,相信他們不會作假,但裁判官希望被能同意光碟內容,以方便控方編寫承認事實,集中要爭議的事項,縮短審訊時間,於是指示警方即時安排播放光碟給被告睇。

[16:00] 再次開庭

裁判官再次向被告確認:不爭議身份,光碟內容真實,當日沒有演奏和籌款牌照;指示控方在4月21日嘅7日前,交承認事實與被告,雙方在4月2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簽署,5月15-17日同庭審訊。3月23日九龍城裁判法院的聆訊取消。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