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張潔宜法官
#20200119中環
#審訊 [20/25]

D2:李(20)
D3:陳(34)🛑已還押逾20個月
D4:楊(19)

控罪:

(3)暴動 [D3、D4]🔴D3已認罪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遮打花園,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4)有意圖而傷人 [D3、D4]🔴D3已認罪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遮打花園,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

(5)暴動 [D2、D3、D5]🔴D5已認罪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6)串謀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 [D2、D3、D5] ⚪️D5控罪存檔法庭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外,意圖使高級督察34135、警署警長54996、女警長57216、警員14804及一名身分不詳的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地傷害他人

🛑 D5:黃(18)開審前認罪,現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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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審訊內容從缺,如有請報料)

🔸D4法律代表盤問
PW13 偵輯警長51964 林文亮(音)
(負責拘捕及錄影會面)

經驗豐富的PW13被問到會否因便利自已而不案規程做事堅定否認,但盤問間發現警長於處理D4的口供及錄影會面時多次出現無法解釋的錯漏,包括從未有人催促他令他不作記錄。
主問中表示自已事事記錄的PW13甚至於辯方盤問下更不時推翻主問的作供。

📌錄影會面光碟的存封情況

📌光碟的簽收書

📌檢取電話及八達通

📌警員記事冊
PW13同意如果D4講咗一大堆嘢,佢無法喺個多小時後一字一句準確記錄D4原來說話。
PW13記事冊中某段落係咁寫係
// 男子楊xx說:「我嗰日…」//
辯方指出這種帶引號及第一人稱的寫法有誤導性,如非辯方於盤問下釐清法庭便會以為這是被告一字一句的說法。 PW13不同意,指被告有權在簽名前修改。

針對PW13就上述D4招認於錄影會面中並無提及,而口供及記事冊亦有不同記錄。
辯方指因為被告從未有無作出相關招認。
PW13否認。

(部分盤問內容待辯方案情完結後補回)

📌案件管理
張官表示下星期五下午她有事要處理,不會開庭,因此審期只剩4天半,向控辯查詢審訊進度。
D4代表辯方表示最遲可於星期二完成辯方案情,完成辯方案情後可立即處理特別事項。

案件押後至 3月8日 0930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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