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1118油麻地 #暴動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A9:鄔(17)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同案共十五名被告已預留35天審期於6月5日早上9:30在區域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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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認罪‼️

控方讀出案情撮要,大致同以往內容一樣,A9被捕時身穿黑色長褲、黑色鞋,深藍色tee,一個黑色背囊內有一條黑色面巾,2個黑色頭套。控罪基礎是A9身處現場參與暴動。

陳官問為何沒有搜出銀包,現金、身份證及八達通等,質疑背囊內有其他物品?控方指需時向警方查核。另外法官觀察案情撮要提及現場找到武器,一些藏有液體玻璃樽及破壞設施修理費用但沒有證據同A9有關,亦沒有向A9要求賠償,似乎不完全切合A9情形,將所有嘢入曬A9身上,控方指出是展示暴動現場大環境,法庭希望雙方討論才作實。

🫂控方快速播放片段以便了解案發情況。

被告案發時17𡻕,今年6月將達21歲,陳官表示會替其索取教導所報告,將撒消其擔保。法官指已定下審期才認罪,若判處監禁只有不多出於25%扣減,辯方代表律師表示明白。

本案件押後至3月27日早上10:00於區域法院作求情及判刑,🔴期間A9需要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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