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20210701禮賓府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A1:王(24)🛑已還押逾20個月

控罪:縱火罪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1)及(3)及63(1)條
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中環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香港禮賓府範圍內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情撮要:
事後現場發現6個手提式石油氣罐,2個白電油罐及2個松節水罐,部分罐內仍有殘餘液體,爆炸專家證實為土製燃燒裝置。警方在松節水罐上找到被告指模及在埸找到一3M手套上驗出有被告DNA。調查禮賓府CCTV拍攝到被告於6月27日曾同一女子到場拍照及視察,6月30日晚上一人到中環及金鐘一帶遊走,約凌最0129扔入爆炸品惟未能即時燃爆故爬入禮賓府草地點火於01:39翻越鐵欄爬出,之後走到林士街乘坐車回到馬鞍山家。警方翌日上門拘捕在家中找出視察及犯案時穿著衣物及背囊並發現被告雙手前臂及腳受傷,被告警誡下承認到過禮賓府。警方在其家中電腦桌上找到手寫筆記內有25名知名人士包括行政長官、政府官員及建制人士、立法會議員等人名、住址及辦公室等資料,另筆記亦有禮賓府保安數目及水馬位置。其個人電腦內找到多次瀏覽禮賓府一帶地圖及爆炸品等資料。

背景:
禮賓府在2021年7月1日凌晨懷疑被人投擲易燃物,警方其後拘捕一名24歲男子,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案件在2021年7月5日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事發接近1年後,另一女被告以同一控罪起訴,兩案合併轉介區域法院,女被告其後於2022年9月20日提堂時獲控方撤銷控罪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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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認罪及同意案情‼️
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控方庭上播放2段拍攝到被告到賓府視察及犯案時之CCTV協助法庭了解案情。

案件押後至3月31日 1100進行求情及判刑,法庭將替其索取背景報告及心理醫生報告作判刑考慮,🔴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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