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四庭 (區域法院)
#王詩麗法官
#審訊 [26/40]
#1118何文田 #1118紅磡
#1118理大 #營救理大

A1:何(35)/ A3:伍(22)/ A4:冼(32)
A5:林(32)/ A6:梁(23)
A10:黃(17)/ A11:張(41)/ A12:梁(30)
A13:陳(32)/ A14:劉(26)/ A15:黃(22)
A16:林(21)/ A17:卓(18)/ A18:黎(24)

控罪及詳情:
(1)-(7)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A1-3/ A4-6/ A7-8/ A9-10/ A11-12/ A13-16/ A17-18] ⚪️A2、A7、A8、A9控罪存檔法庭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作出一項或一連串的作為,意圖妨礙香港警務處將會作出的逮捕,而他們知道前述逮捕會被作出。

(8)危險駕駛 [A13] 🔴已認罪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近理工大學李兆基樓附近紅磡繞道以危險方式駕駛一輛客貨車。

(9) 暴動 [A2,3,6,7,8,9,10,12,14,15,16,17,18]  🔴A2、A7、A8、A9已認罪
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7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九龍紅磡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A2:林(20)、A7:陳(20)、 A8:麥(25)、A9:利(20)承認暴動罪,現還押候判

控方代表: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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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D12第二位辯方證人 - D12 妹妹梁小姐

🔸辯方主問

背景:證人是D12妹妹,曾就讀理大 Fashion ,2019 年做採購,表妹為D19(早前已認罪判入教導所)。證人和D12及D19關係密切。呈上證人、D12和D19的合照和理大畢業典禮相片。

證人在2019年11月17號星期日放假,全日在家。2019住大圍,和D12同住,當日下午有父母同在家, 聽到母親和D19媽媽講電話並顯得擔心,得悉表妹即D19於理大,不知道原因,並遺失了電話和銀包失去聯絡。證人有想過需不需要去找表妹。當時姐姐即D12正在行山不在家,約下午四時多回到家中,姐姐知悉後表示前往理工大學找尋表妹,姐姐用電話和朋友訊息通訊,指有朋友能夠與他一起去,於是姐姐決定出發前往理大。

證人指姐姐行山沒講明幾點鐘回家,亦沒有叫她盡快回家,無與姐姐一同前往理大因為他有朋友同行,自己則留在家陪家人,家人亦很擔心。證人11月17號知理大有阻塞情況和停課事宜。

證人認識姐姐D12早前指能陪同她前往理大的朋友(下稱朋友A),是姐姐的中學同學,有時會在證人家食飯。當時不知表妹實際位置。證人、姐姐和家人討論約30分鐘,姐姐便離開屋企。證人指姐姐乘東鐵前往理大,約六七點姐姐經Telegram message證人,使用Telegram 因為當時興,有些sticker whatsapp沒有。

姐姐告訴證人在理大兜了幾圈仍找不到表妹,想離開理大卻不能,指理大情況與她剛進去時不同,有些混亂,試圖找出口但未成功。

證人指現時telegram 訊息已經沒有了,因為姐姐電話設定為一段時間沒有登入便會刪除帳戶,而姐姐的電話被警察檢取,帳戶亦沒有訊息紀錄。證人指姐姐說出不到來,情況混亂,想找安全地方暫避,於是選擇在V座,認為還看到教職員會較安全。姐姐也是讀理大 的。觀看片段P14,地點V座裏面,可見D12, 片中見有4人,包括朋友A,證人認得畫面中姐姐及其白外套。

當日傍晚姐姐前往V座。證人夜晚看社交媒體,包括Facebook和Instagram 。證人主動去看feed,亦有foward相關資訊給姐姐,但沒有看政府資訊。證人指forward給姐姐之訊息不能fact check,因她自己也不知理大入面情況。證人指記得Facebook有資訊提及傳聞17號警察會入理工,並可能有不理想情況出現,證人有forward給姐姐,姐姐也感到害怕,因此在V座暫避。證人指姐姐17號整晚也無法離開。

18號早上約五六點,姐姐請證人代向其老闆請假,以家中房間姐姐的工作電話whatspp 老闆Joyce。文件夾見boss電話,有訊息來往紀錄。

證人指18號下午四五點之前有和姐姐斷斷續續交流,之後便失去聯絡,無覆message,電話亦唔通,證人因而感到擔心。那時證人在工作,只能message媽媽。證人有留意新聞,主要來源是Facebook。

證人放工回家後,夜晚十一點幾在電視上看見姐姐被捕的畫面,片段為有線新聞live,於是前往有線Facebook截下畫面並確認為姐姐,因為穿着白色衫和認得樣子。其後證人和父母感到擔心,該晚上去了紅磡警局找尋姐姐但不成功,於是回家等消息。至18號姐姐聯絡母親告知被捕。姐姐19號晚上有致電媽媽說可以保釋,於是證人和父母前往葵涌警局,並看見姨媽姨丈和朋友A。姨媽和姨丈因為想看看當天晚上能不能替表妹D19保釋,但結果要再等一日後才成功。證人當時有問及朋友A詳情,但朋友A並沒有多說。

證人稱姐姐品性斯文,守時,不會隨便不上班。一家人平時看見政治新聞有討論,不支持暴力,並指姐姐出發時沒有攜帶一般示威者相關裝備,家中亦沒有該些物品。證人知道姐姐自2017至2018年右手有紋身,身上亦有其他紋身。

🔹控方盤問

2019年11月18號晚上以手機截圖有線新聞Facebook,畫面應該是直向的,為何呈堂的截圖是橫向的?證人指因為呈堂圖片是截圖後經放大及剪輯的,令它更為清晰,手機截圖的原圖已沒有保留。
證人稱她與家人一起見到D12被捕的電視畫面,所以她毋須再向家人展示D12被捕的截圖,她刻意做截圖是想看清楚新聞片段的拍攝位置。

證人稱D12被捕後沒有通知姨姨因當時擔心D12的處境多於表妹;主控問既然兩個家庭關係密切,有沒有開家族群組?證人表示沒有,只知道是母親三姊妹有WhatsApp 群組。
主控重複地質疑為什麼表妹與證人之間沒有用WhatsApp 聯絡?證人回應她與表妹並沒有直接聯繫,得知她的狀況都是母親從姨姨聯絡所得知。

主控問證人截圖是否用不同的手機做的,證人同意截圖是另一部舊手機做的,該部機已更換。

主控問為什麼沒有跟朋友A聯絡過?證人表示當聯絡不到D12後有嘗試聯絡朋友A但不果。

主控質疑證人記得一啲又唔記得一啲,其實提出入理大找尋表妹,只是想為D12虛構一個要入理大的原因,證人不同意,亦表示她不認為在11月17號理大是個危險的地方。

法官就當時D12決定入理大的過程細節查問證人,為什麼沒有同D19哥哥一齊入去理大?證人指因為D19哥哥當時在外地讀書。
問證人有沒有嘗試聯絡表妹的朋友先
再入理大?證人表示她沒有直接與姨姨姨丈聯繫,表妹的情況是從母親那裏得知。

主控續問怎樣知道D12入理大是乘東鐵?證人稱她出門前有講到她會乘東鐵。

主控質疑證人有沒有從telegram得知關於理大的即時資訊,證人回應她主要用telegram 來與朋友聯絡。

主控又質疑理大校園截圖裡D12的面貌不是很焦急,證人都表示她看不見她是很焦急。

請假的工作電話是D12的公司提供,請假的電話截圖是D12做的。

主控播放有線新聞報道理大片段,問證人畫面上的是不是陳姓表妹?證人稱畫面模糊,她無法認出表妹。
主控再播放一段解像度低的畫面,又多次着證人承認「D12與表妹有出現在差不多場景中」,但證人多次表示因畫面模糊,實在不能肯定。

主控又質疑為何在葵涌警署見到姨姨和姨丈不覺得疑惑?證人表示他們都知道表妹已被捕及被送到葵涌警署,所以見到面不會覺得出奇。

🔸辯方覆問
對於主控質疑她有啲記得有啲唔記得,辯方代表問證人如果現請她對於三年幾前發生的事情詳細描述,她可以嗎?
證人表示三年幾,真是太久了,好多都不能具體清楚地描述出來。

- 證人作供完畢 -

[1302完庭]
案件押後至下午,D16將開始作供。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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