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李志豪裁判官
#0929旺角 #審訊 [5/6]

D1:朱(30)
D3:廖(18)
D4:劉(18)

控罪:
(1) 非法集結
D1-5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太子道西142號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一個可以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控方代表:#韋浩棠大律師
D1代表:#鄒學林大律師
D3代表:#蕭錦濤大律師
D4代表:Mr. David Boy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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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開庭]

裁判官表示已閱讀控辯雙方的陳詞,認為十分詳盡。

裁判官詢問辯方是否不爭議當晚現場有非法集結,因為控方在結案陳詞花大篇幅陳述,須確認在判決中是否需要處理
D3 & D4 確認不爭議當晚有非法集結。
D1 亦不爭議該處有非法集結,但爭議 D1 是否集結的一部分。

控辯雙方確認主要爭議是被告有沒有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表示需要押後裁決,由於之後會放假及處理另一案件的裁決,最快要5月中才處理好本案的裁決。
經諮詢各大律師的日程後,押後至2023年6月5日裁決,由於裁判官屆時會審理另一宗暴動案件,定於153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13庭。

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11:20休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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