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廣池法官
#1118油麻地 #暴動
#求情 #判刑

A9:鄔(17)  🔴已還押18日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背景:
被告於3月9日承認控罪,陳官替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延至今天進行求情及判刑。
案情攝要及答辯詳情: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3127

另同案共十五名被告已預留35天審期於6月5日早上9:30在區域法院開審。

辯方代表:張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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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撰寫兩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為英文版本,陳官表示被告應得知本案是本地法官審理,中文信便足夠,不明為何要寫多封英文信。

被告在學術家庭長大,與父親同住,由嫲嫲照顧長大,與家人關係良好。求情信表示自己因年少而犯案,被他人影響,可見被告對自已的犯錯有反省,明白自已犯錯為家人亦帶來痛苦,對此表示後悔,令家人教師失去對他的寄望。
被告被捕後努力增值自已,於2021年在英文書法比賽奪得冠軍及獲錄取護理系學士學位。

辯方指出案發時被告身上物品沒有攻擊性,只有面巾。案發前乘坐一男子私家車到達現場,兩塊面巾為該男子提供。
陳官關注該男子案發時有否向被告提供任何犯案的指令,及為何被告不向警方提供該男子的相關資訊,叮嚀如有任何關於此男子的相關資料,應向警方提供。不應由被告獨力承擔全部罪責。

辯方表示被告即使沒有提供資料,被告也及早誠懇認錯,望法官能寬大處理被告判刑。陳官重申不應讓幕後推手逍遙法外,表示如成年罪犯提供資料,可得到相應的扣減。

10:55 暫時休庭,有待警方接觸被告及撰寫判刑理由書。 休庭前再次叮囑被告與警方合作。

11:30 重新開庭,陳官雖表明不會干擾控方的調查進度,但望控方透露會否有進一步行動。 控方表示不會公開對該男子的調查進度,只透露目前資訊量不足。

(判刑理由後補,法庭指書面理由書預計2點前上載於法庭網站)

🔴🔴速報: 判入教導所🔴🔴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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