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陳廣池法官
#港區國安法 #網上言論
#香港獨立黨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保釋申請

黃(40)🛑已還押逾4個月

控罪:
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
(違反國安法第20及2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C條)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其間,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和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從中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背景:
2014年成立、曾在英國註冊成為政黨及有限公司的「香港獨立黨」,控方指被告為其中一名主要成員,(公司在去年5月已被取消注冊),涉嫌自2019年開始在外國網上平台及社交媒體FB, IG, Twitter及Telegram等發表「五大綱領」,包括請求英美駐軍香港、要求廢除中英聯合聲明等等,控方依賴共51個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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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代表:#石書銘大律師

辯方代表指仍需時研究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再訊,如控方沒有新證據相信可作答辯,控方不反對。

📌保釋申請
被告代表今日提出保釋申請並作陳詞,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聽畢雙方陳詞法庭拒絕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至2023年6月1日 1430再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註:陳廣池法官庭上向辯方代表強調國安大法是「域外法」,意思即全球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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