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20200604旺角 #判刑
A2:曾(55)
控罪:
(1) 非法集結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 在旺角亞皆老街與砵蘭街交界, 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 參與非法集結。
———————————————
本案涉及旺角主要街道,至21:00時餘幾十人聚集,有人搬出圍欄和卡板到馬路,埋伏警員迅速處理。 事件需沒有對公眾造成大影響,但有機會演變成暴動,亦因為是警員迅速處理。
法庭接納被告受社會氛圍影響,判處9 個月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總刑期7個月。
被告向旁聽席揮手鞠躬
💛
感謝臨時直播員
💛
How to Watch Stories from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