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續審 [21/35]

D4:鍾 (34)/ D5:羅 (19)/ D6:吳 (18)
D9:鄧 (27)/ D14:甄 (16)/ D15:李 (25)

🛑 D1,2、3、7、8、10、11、12及13已經認罪,所有認罪被告還押中。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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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多名警員證人申請匿名令,以A( )作識別。

控方外聘代表: #張錦榮大律師

[是日進度]

📌傳召 D9作供

🔸主問
確認被截停時穿灰色長袖衫,內穿黑色Tee,外穿黑色外套。沒有任何時段參與暴動,不認識本案任何被告。當時電視或同事傾談資訊知道有理大事件在紅磡校園一帶發生,不涉及旺角油麻地。2019年沒有透過任何工具使用Telegram或Lihkg連登戶口。唔知旺角有封路放工坐小巴由旺角朗豪坊回家。只知紅磡有封路措施,沒接收訊息旺再油麻地不安全,不知當日油麻地有警員開槍。有FB戶口但沒留意到政府/警方呼籲不要往旺角油麻地,可能非關注理大事件跳過了資訊,自己比較政治冷感。同事傾談政治自己不會積極探討。截停前十分鐘不知黃格仔有暴動,同意被A26 制服,但截停非彌敦道行人路是在闊巷。當時急步,雙手舉高後再放胸前示意沒有惡意。截停爬了在闊巷地,被另一個警員打了2下,19日提出要求後被帶往醫院。

現年31歲,台灣大學畢業後回港於中環銀行工作至今。與母及其他弟妹住。中四起有甲狀腺病如做劇烈運動會氣喘,中學時因此病需留級一年。

案發11月18日需要返工,2000時放工回到葵涌家,2120時收到姓胡重要朋友(傑仔)電話指同女朋友鬧交話分手,胡姓友人是台灣讀書做餐廳兼職認識,當時認識了6年,對自己十分照顧,不時傾電話聯絡。胡友人話想在在家樂坊公園等即D5作供時提過取物資公園。雙方沒提時間,只係盡早出去。D9本身也認識其女友。2019年9月尾至10月頭大家才去過台灣旅行,收到電話感錯愕所以立即出外同傑仔見面。

自己2130孭黑色背囊出門,坐紅色小巴往旺角朗豪坊,最後在上海街598號下車。D9在地圖上標示行車位置D9_1呈堂。自己估針約2150下車,要求下在地圖D9_2劃上下車後行走至公園路線,主要在鼓油街隧道橫過彌敦道經西洋菜街前去,沿途沒見到令人覺得不安全狀況,約2200到達,沒留意公園有冇人派物資。入隧道前冇留意有冇黑衣人,途中隧道內及上地面後有見過黑色衣著戴豬咀人士行行企企但不多,比路人少,當時沒有煙或巨響,有店舖仍在營業。

估計約2210-2215入了公園最入半圓形位置找到傑仔,當時公園內有其他人坐長櫈上。沒留意公園內有冇人派物資,見面後傑仔講女友不諒解自己也提起工作壓力放負,雙方心情轉好,2人約逗留45至60分鐘食過煙及飲酒後約十一時許傑仔話知自己翌日返工提議走。公園有花草樹木遮蔽望不到入口外面,也聽不到或聞到特別東西(不排除有但沒發覺),離開公園陪傑仔經後巷行去油麻地地鐵站A2出口附近OK便利店買煙。離開OK便利店2人分開兩方向行,自己打算在路面橫過彌敦道行去A1出口再去朗豪坊坐小巴回家。

離開OK後附近沒黑衣人,見地鐵站A2出口有消防員,地上有雜物,彌敦道上欄桿被拆,南北行線上也有人,此時聽到爆炸聲同聞到有氣味,也望到南行線上對峙。在碧街交界見有示威者行行企企但沒奔跑,向西行至路中意識到催淚煙有影響,望到油麻地地鐵站A1窄巷見到地面有防毒面具隨即行去執起嘗試戴上避免呼吸困難,因未用過有好多條帶只掛頸再用手掌托住口罩遮住口鼻,見到彌敦道馬路開始混亂及見到A26,之後急步行去闊巷便被A26截停及制服。當日深色衣著沒有特別原因,當日沒打算參加任何示威活動,黑色外套原放背囊,公園飲酒後才穿上。沒留意窄巷有冇人疊人,不排除有。同意執防毒面具後情況轉差。
D5盤問
-家樂坊花園沒留意有人派物資,坐最入不能看到門外,不排除進入至離開中間有姨姨派物資。彌敦道上沒刻意望向南面警察方向

🔹控方盤問
-2019年27歲亦有一定人生或工作經驗
- 2019年6月至10月一共去過4次旅行,6月及9月去過台灣,8定9月去馬來西亞,10月尾去泰國。主控指香港有示威堵路有冇飛前去查是否有交通來回機場,D9指沒刻意去查因有人同行,從新聞知機場道路8月曾被包圍阻塞,自已沒想過擔心會受影響。沒留意過曾有姓符大陸人士在機場被打。
-被問到2019年機場示威新聞包括:6月15日和你塞,8月5日有二百多班航機延誤,稍後有萬人接機行動,8月13日符國豪被打傷,9月1日呼籲揸車癱瘓機場道路皆不清楚。為何去旅行不關注新聞答因有人同行而且去了不只一次也沒影響
-政治冷感所以對FB所走出新聞不留意,也沒使用Twitter,不會刻意主動睇新聞查看返工會否受示威影響,因乘地鐵到IFC出口一直是安全,如果有影響返工主管會有信息通知。同意知道當時中資銀行,匯豐銀行等曾受示威者破壞。
-11月18日知理大被佔據新聞,警方圍捕,沒有留意警方及示威者對峙情況。日常由於工作只留意財經新聞,問到當時恆指表現回答因主力保險較少注意股票市場。
- 11月18日出旺角不太去了解交通封路,主要由於放工回家經旺角坐小巴回葵涌交通沒影響。家不近地鐵站要轉巴士所以在旺角轉車不會一程地鐵來回家中及公司。
-朋友阿傑對自己幫忙除工作協助編更,也是不如意時傾談對象
-2013及14年分別識得阿傑及其女友,兩人2017年起拍拖。同意情侶鬧交講分手是常見,但9月2人仍很好但11月話分手所以感到錯愕,傑通話語氣也和平時不同。
-進入公園門口沒留意有冇姨姨派物資
-離開公園陪傑仔去ok便利店買煙,同意兩三分鐘到,是傑仔指定去那間。主控引用2019年10月Goggle街道圖指登打士街上有OK及七十一便利店為何不去較近,D9指是傑仔指定去邊間。
-在便利店聴不到爆炸聲及看不到煙。問為何隔幾個舖位後又聽到bang聲?D9律師反對指是假設中間有連續發出聲音。D9指也聽到示威者叫囂聲音,冇印象是否持續。bang聲應是催淚彈落地聲。
-聽到示威者及bang聲相信是警方及示威者衝突。因聽到聲音很遠而望到A1 出口也算平靜所以雖然知道有衝突仍向碧街西邊走。
-在碧街見前方彌敦道上有示威者行行企企,但人數集中向南近黃格,前方A1出口人數較疏落。碧街A2出口地上有雜物、磚頭、垃圾(罐及樽)。見到A1出口地上也有磚頭,當時沒有聯想為示威現場,一心只想過去A1出口去朗豪坊坐車走
-不知為何地上有豬咀,沒想過可能使用過執起用會有問題。當時呼吸辛苦見到便執起用希望舒服D。不同意等如打乞嗤取人地用過紙巾不合常理
-主控指被捕時全黑衣著加上防毒面具黑色背囊同示威者無異,D9不同意指褲是深藍色,也不同意主控指P912截圖進入THA前其實沒有穿灰色長袖衛衣。
-不同意主控指其實事發時攜帶豬咀到場𠻝與暴動,根本沒有約人,因警員由南而來所以向碧街西逃跑被捕,雙手舉高後再放胸前是想推開警察

🔸覆問
-有看新聞但沒有睇曬所有
-盤問答隧道外多了黑衣人,但不知是否同一班人,入隧道前冇留意有冇示威者
-不同意自己衣著同示威者無異,因豬咀是之後戴上,自己也非示威者,同意自己單憑外觀是同示威者相似。

-D9案情完-

[1638] 今日完畢,明天0930到D14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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