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王詩麗法官
#四人藏匿案 #妨礙司法公正
#取對控罪的回答 #提訊

A1 馮(24)
A2 曾(21)
A3 王(22)
A4 *(16)
A5 葉(34)
(本案首次提堂的年齡)
🛑五人已還押逾9個月

控罪:
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指他在 2020 年 10 月某日至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香港提供協助給馮、曾、王及一名少年,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或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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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代表指被告會認罪,希望同另一案DCCC 868/2019合併在8月23日同時答辯。

A3代表指剛收到向控方索取之文件,需時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要求押後至5月16日 再訊。

A2及A5代表指2人打算認罪,不反對押後再訊。A4代表也不反對押後。

五人均沒有保釋申請。

A1:
案件押後至 8月23日 1000於區域法院同另案合併作答辯

A2-5
案件押後至 5月16日 1430 於區域法院再訊。

五人需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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