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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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黨 #申請保釋

👤黃(40)🛑已還押逾5個月

控罪:
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違反國安法第20及2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C條)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其間,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和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從中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或中國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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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沒有代表律師,親自答辯。

法庭指收到律政署反對保釋申請書面陳詞,被告回答仍沒收到。法庭即時將文件交予並要求控方作簡短口頭交代反對重點。

被告指昨天才知今日排期高等法院上庭處理保釋,其法律代表也在昨天傍晚才知,仍需時預備保釋陳詞,被告希望押後一星期再上庭處理保釋申請。

法庭押後至4月26日 1130再處理保釋申請,並要求被告代表律師於4月24日正午1200或前將陳詞及案例存檔法庭及答辯方,而答辯方回應需在4月25日中午1200或前交法庭及對方。

🔴被告需要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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