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陳慧敏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11/25]

D1:梁(45) / D2:謝(23)
D3:黃(19) / D4:張(30)
🛑D5:郭(20)及D6:劉(25)已認罪,現還押候判

控罪及詳情:
(1)暴動 [D1-D6]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梁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5至543號寶寧大廈外的公眾地方,無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枝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控方代表:#是香媛大律師、案件主管 #潘崇禮
——————

今日D2身體狀況不佳,辯方請法庭諒解。

⏺️傳召證人列表第29 警長34974

於2019年11月20號撰寫的證人供詞:
11月18日1800時當值,2242時進行人群控制行動,彌敦道南北線行有2000暴徒,和警方有對峙情況出現,2326時D隊彌敦道往北推,過了窩打老道後看見警方制服部份人士。2335時曾庭賓(音)叫證人設立THA,即臨時羈留區,並擔任主管,證人於彌敦道保寧大廈設立THA。警員7443負責登記進入THA人士資料,警員18068和14589負責拍攝人士照片,D3隊負責THA外圍封鎖。

14名被捕人士先入THA,2351至0127時有75男17女再被安排進入。余世強(音)告知證人,其中一名被捕人士鐘景濤(音)需要前往醫院,因此沒有進入THA。李穎妍(音)由警員23755和25042提取到醫院。梁建平(音)由警員19952及24421提取。0130時女警吳萬華(音)向90人宣布以暴動罪拘捕。及後有40人被提取。何健聰(音)被16407提取至醫療區,02x5時郭健/啟超(音)被警員23191及25731提取到醫院。0322時證人向吳萬華(音)報告人數。證人講述提取被捕人士坐警車離開之不同時間。

🔹控方主問
14名人士最早控制的先進入THA,證人有為他們預留號碼。編號4是鐘景濤(音),即是去了醫院的該名人士,進入THA有92名人士。證人0130時向吳萬華 (音)報告有90人,因有2人送院。及後有人提取40各人士,餘50名,何健聰(音)郭健/啟超(音)被提取後,0225後餘48人,及後再提取29個,餘19個。最後提取19個。

0321前再有另一批99人入THA,不同時間有人被提取和去醫院。0322時證人向吳萬華(音)報告有99人。0400時4人送院,餘95人。及後先後提取28名,45名和於0523時提取22名人士。0533時THA工作完結。第一批總共有92名人士入THA,第二批有99人入。

🔸辯方盤問

鐘景濤(音)是當初14人其中一人,第一批總共有92名人士入THA,一人無入便是鍾。證人不知現場制服了幾多人。如有人要前往醫院無進入THA則無相關資料。

警員7443負責登記工作,證人記憶中所有被捕者皆能出示身份證作名字核對。

⏺️控方讀出以65b形式引入之口供

▶️保安員
證人於11月18日從粉嶺居所搭巴士上班,因知悉有示威者,所以要窩打老道下車,從彌敦道528號後門入工作地方,距離正門6米。證人聽到外面嘈吵有粗口,看到有對峙,沒有公共交通工具,證人感到害怕,並用毛巾把邊縫封住難聞氣味,看見閘外有示威者和警察,2330才減少,一兩點回復平靜

▶️樂健成(音)
油麻地居所永僑大廈可看到彌敦道窩打老道交界,留意到無公共交通工具行駛,有幾十至一百黑衣人。有警車鳴響。2200至2300時有粗口叫罵聲。見示威者掟雜物和汽油彈,有火光閃,擔心自身安全。看見有警察推進,1230至0100時成功拘捕黑衣人。

▶️李素閒(音)
證人為彌敦道535號寶寧大廈售貨員,店名lavengie (音),0930時工作看見彌敦道有少量人。及後看到有人堵路和破壞交通燈,證人致電老闆後可以早收工,1250證人收舖。

直播員注:控方律師讀出口供時不時有停頓,後方有人提示讀音才繼續讀出,如在控方欲讀出「並且」一詞時便可見上述情況。

⏺️案件管理
宣布拘捕之女警,STCA26、A33和押送被告去醫院之警員將會作供。下午會傳召PW28警員20610,和有關檢取D1雷射筆和黑色口罩的2名證人。

案件押後至14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