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何慧嫻裁判官
#傳票案 #提堂
#20200701灣仔

👤蔡(19)

傳票1:違反公安條例
被指於2020年7月1日下午約4時10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向警車AM7702投擲竹枝於行車線,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破壞社會安寧。

傳票2:違反警隊條例
被控於2020年7月1日約下午4時13分,在灣仔軒尼詩道近燈柱39163B,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長5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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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沒有出庭,控方申請押候再訊,押後日子另定。

💛感謝報料💛

按:紀錄上被告已經多次沒有應訊,也從來沒有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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