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葉啓亮裁判官
#20200510旺角 #判刑

何(19)
🛑已還押13日

控罪1: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及花園街之間的山東街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2: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告被控於2020年5月10日,在香港九龍旺角彌敦道及花園街之間的山東街一帶附近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和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行山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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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律師表示由於被告的身體狀況不適合,所以不適合判入勞教中心。

葉官關注被告吸毒問題,律師稱被告只歇間歇性吸食毒品,並指因受案件困擾而服食,但葉官複述報告指被告在案發前已開始吸食,至2022年年尾仍有此習慣,並會自行購買,故必須正視。

另,辯方律師指被告已澄清關於跟三合會人士接觸只是去消遣認識,而沒有跟隨對方作違法行為。

辯方律師請求法庭給予被告更生的機會,並呈上被告自撰的求情信及其母的求情信,母親指被告有正面的改變,已吸取教訓,並指會支持兒子,幫他重回正軌。

辯方律師指本案案情比同類案件而言非最嚴重,案發歷時不長,亦沒有嚴重暴力衝突發生,而兩條控罪於同一時間發生,故請求法庭考慮兩條控罪同期執行。

法庭最後決定索取戒毒所報告,案件押後至2023年6月9日上午9:30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十三庭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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