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理大 #求情

D17: 鄭 (16)
*案發時年齡

鄭於開審首日承認暴動罪,當時申請保釋至今天獲批。

控罪:
(1)暴動 [D1-18]
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18)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主控: #林芷瑩大律師 #余祖晴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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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5開庭]

📌求情:
被告現年19歲,與家人關系良好。成績不俗。案發時沒有任何裝備,坦白承認錯誤。

辯方代表望為索取教導所,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
林官指因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刑期較短,不適合此案。即使判處教導所,亦會有人不滿,過往案例有不少未滿21歲被判處監禁式刑期。唯林官認為需給予被告更生的機會,仍會為被告索取教導所,再作判刑。

[0941 求情部分完]

案件押後至6月9日早上十時進行判刑。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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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同案D19李(18)於答辯時承認暴動罪,在2022年8月12日被判入教導所。
同案12位於開審首日承認暴動罪。其中D1陳(17)、D5黃(16)及D14馬(17) 於2023年5月3日被判入教導所。
D3禤(18)、D6李(22)、D9溫(26)、D10譚(18)、D15梁(22)、D16陸(20)及D18林(15)則繼續還押,暫定8月4日再訊,10月14日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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