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五庭
#崔美霞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裁決

D4:鍾 (34)/ D5:羅 (19)/ D6:吳 (18)
D9:鄧 (27)/ D15:李 (25)
🔴D4 上星期6月4日被警員發現違反保釋條件被撒消保釋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同案認罪10人其中9人還押至7月13日 判刑,案發時16歲少年則先索取教導所報告在6月27日提訊

—————————————————

控方外聘代表: #張錦榮大律師

📌裁決速報
五人暴動罪名成立‼️

庭上派發裁決書予雙方律師代表,只讀出裁決結果,詳細裁決書見: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doc/judg/word/vetted/other/ch/2020/DCCC000736_2020.docx

1534 休庭30分鐘讓律師閱讀判詞。

1600 再開庭

控方呈上5人認證經歷口供,只有D4有三項非相同定罪紀錄,各代表律師同意。

D4代表指出同意違反宵禁令,其擔保金是否充公由法庭判決,法庭指是首次違反不作處理。

D9代表申請先索取背景報告,惟法庭現階段不認為有需要。

案件押後至6月29日 1430作口頭求情,詳細書面求情須在6月26日1200或前交到法庭,5天判刑跟同案認罪9人在7月13日 1430進行,5人擔保撒消須還押🔴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