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游德康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裁決

D1:勞(27)/ D2:呂(20)/ D3:吳(23)
D4:倪(25)/ D5:蕭(20)/ D6:蕭(23)
D7:蕭(22)/ D8:黃(19)/ D9:黃(26)
D11:張(31)/ D12:張(19)/ D13:趙(19)
D14:鍾(19)/ D15:古(21)/ D16:黃(18)
D17:林(21)/ D18:李(18)/ D19:何(17)
🛑 D10:鄭(19)開審日認罪,現已還押逾6個月

控罪及詳情:
(1)暴動罪 [D1-19]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 [D11]
D11被控於同日管有1枝汽油、3塊布及4個打火機。

控方代表: #何眉語 高級檢控官(及案件主管)、朱檢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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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7 開庭】

理由書共207頁,不會在庭上全部讀出。

裁決速報:
❗️全部被告的所有控罪均罪名成立❗️

詳情請參閱 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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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若記憶開始隨時間逝去,請留意以下裁決書節錄,有關其中一段信息證據:

某人:
「我冇事我冇事
不過頭先我哋經歷咗一個好長嘅時間
咁所以無睇到電話
同埋斷左電呀
咁我想留番一個歷史畀大家
琴日由
琴日喺poly圍城開始
基本上差佬係冇諗住畀我哋出去
咁到琴日poly A core失守嘅時候呢
其實佢哋開始已經係完全封死我哋
斷咗poly嘅煤氣
咁開始煮晤到嘢食
之後佢亦都今日冇畀任何路過我地出去啦跟住之後
頭先喺最後
接近有機會衝出去嘅嗰一個situation呢
咁差佬係想謀殺我地
因為我哋近乎2000人係漆咸道中央一齊湧出去嘗試去衝近一個警方喺
即係我地自己友喺尖沙咀過嚟嘅防線
咁而當刻呢
2000人嘅時候亦都畀防暴包圍左
我地要硬碰某一個路口既
咁甶於前面既人未硬碰喇
即係未即係大家都笠㗎喇
咁所以一拖既怖情況下呢
(語音訊息)
咁2000人就stuck咗喺中間全部人踩人
之後un ... 佢就開始射無限咁多嘅TG
大部份人都接近抖唔到氣
之後即使喺full mask既filter全部都頂唔順
咁呀有演學好多人喺焗到低坐咗大家都窒息嘅感覺
跟住之後呢大家大家喺大家喺有死嘅感覺喇
跟住當我地決定唔走喇
全部入返poly咁當然都繼續企人喇
咁我地
佢地只喺距離我地一米
一啲拘捕都冇
喺一米距離
全部一個拘捕都冇
無限射橡膠子彈
跟住之後
基本上我諗喺在場嘅人全部都係滿身都係橡膠子彈窿咁行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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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法庭現派裁決書

辯方申請於法庭清場後,在本庭內解釋裁決予被告人。
法官表示裁決書十分長,被告人數眾多,不打算給予太長時間的等候,上訴申請也非今天會處理。

【1023】休庭以讓辯方向被告短暫交代,並討論求情日子,現休庭15分鐘

【1051】法庭已上傳裁決書

【1056】再開庭

D19 現年20歲,辯方代表希望法庭可取教導所報告,現時為城大學生, 將升讀三年級。法官表示同類型案件一般審訊後判刑以5年起跳,而教導所最長只有3年。法官再指出D19當時身上也有一定數量的裝備,睇唔到有任何理由可能會判教導所。

辯方指出起碼看不到有攻擊性的裝備。

最終,法官表示不打算給予假希望。故此,法庭拒絕為D19取教導所報告

案件押後至2023年7月15日0930作求情(及/或判刑)。

所有被告人需於7月7日前把求情陳詞交予法庭。

所有被告人需要還押,沒有被告有保釋申請。

按:場外有親友哭成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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