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十庭 (區域法院)
#彭亮廷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1112中環 #審訊 [21/30]

上午進度

D1:吳(25)/ D3:陳(22)/ D4:李(24)
D7:陳(24)/ D8:梁(24)

D2:陳(25), D5:蔡(23), D6:林(23) 在首日審訊就控罪(1)認罪,還押中。

控罪:
(1) D1~D8暴動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9) D1~D8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
各被控於同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D1~D2, D4~D7使用一個口罩、D3, D8使用一條圍巾。

其他控罪、首日審訊和案情撮要: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3543

D1法律代表: #王國豪大律師
D3法律代表: #連普禧大律師
D4法律代表: #陳珏珊大律師
D7法律代表: #田奇睿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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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0] 開庭

D7繼續作供

🔸辯方有補充問題
P16 關於D7嘅相部,1-4號相係裝束,5-6號想喺背囊,7-9號相喺手機,手機在褲袋內,11-12號相係衫褲鞋襪,係藍色牛仔布鞋,13-19號想喺背囊內嘅物品,20號相係長者八達通卡,係食飯時媽媽比俾嘅,叫D7去增值,遲啲公公嚟香港,俾公公用,21號相係D7嘅八達通,在銀包內。

[09:45]🔹控方盤問
指出D7曾經在2019年做過4次舞台劇,又引述當時的廣告內容,D7有印象。

重複D7在2019年11月11日返工途中感到不適,查問幾點落車,行咗幾遠,當日有無落雨,搭咩車返屋企,點解唔即時去睇醫生,同醫生講咩?12日好返點解唔返工?(內容無謂,下删三百字)

11月14日係拍拖紀念日,會送禮物,但女朋友在正日要上堂到22:00,改在星期六慶祝,11號覺得第二日會好返,所以諗住去買禮物,12號晚送咗先,印象中中環有Tiffany,唔肯定準確位置,12號去到中環站,有用Google map揾邊個出口,唔知IFC都有Tiffany。

2019年6~11月間有去旅行,有用Facebook ,知道香港發生咩事,有聽過三罷。11月12日07:00起身,感覺差唔多好返,七點至10點期間,有留意堵塞地鐵,睇新聞嗰時已經正常返,冇留意有「和你lunch」,知道有三罷,但唔知係邊一日。食早餐時冇開電視冇睇新聞,好少睇手機,當時上緊碩士課程,食完早餐做功課,唔同意知道有「和你lunch」,冇乜關心社會事件,希望盡快平息,出入一直無受交通影響,會避開。

D7爸爸的食品公司做咗13至14年,又去荃灣嘅凍庫幫手,有相D7-4A,着住羽絨,係每人一套嘅衣物裝備,仲有其他保暖衣物,自己冇戴帽,唔知爸爸媽媽有冇。

當日食晏時爸爸叫去IFC、處理關於投訴事件,有講要做啲咩,略略睇吓有幾多爛,影相俾佢,當時唔知關於幾多貨,現在睇D7-5單據,有兩箱,共30kg翡翠螺。爸爸叫D7睇完螺之後同IFC city’super 魚部主管say sorry,講兩句好說話,預計有需要在凍庫逗留一段時間,估計一兩分鐘。這部份無在主問時講,唔同意係作故仔,幾句講完。

D7不是食品公司員工,工作返醫院,讀緊碩士課程,唔係經常去荃灣凍庫,除D7之外,有外判嘅送貨司機,佢都會入凍庫執貨,如果有客投訴,要去客戶嘅凍庫檢查,平時係由爸爸做,司機唔會做。

本案嘅護眼罩、手袖、頭套,係爸爸嘅,D7屋企冇,護眼罩係free size,D7合用,第一次處理投訴,去過客人嘅凍庫幫手,正常來講送貨係送到入凍庫,D7未入過city‘super 嘅凍庫,知道有公家羽絨,冇試過着,唔知適唔適合大細,知道羽絨有帽,知道非常寒冷。唔同意city‘super嘅羽絨只係員工用,唔記得資訊係點嚟,但知道係公家用,同意冇着過。

12號離開屋企,冇帶冷帽,D7-4B相中爸爸有戴冷帽,P56薄黑色手袖,同意從新聞中見到示威者係用黑色頭套和手袖,唔同意出門口時係諗住去示威地點,因此帶呢啲物件會有危險,示威者周圍都有,好難避免,要如常生活,物品在背囊,冇着住,同意被警方截查會有危險,所以現在在法庭,當時天真,以為在袋內就與我無關。

唔同意最簡單直接方法,係由家中大羽絨去city’super。

有讀過化學和生物科,唔記得有冇讀過sulphur dioxide,唔識對人嘅皮膚和眼睛有影響,唔知道催淚煙有sulphur dioxide,知道好難聞,P57防風眼罩上嘅膠布唔係D7貼嘅,同意可以防止氣體進入眼罩,可以放催淚煙。

以D7認知,當日city‘super會供應薄嘅膠手套,係食物安全用嗰啲,唔係保暖嘅,唔同意主控講唔俾帶手套,唔同意因為當日冇帶保暖手套,所以咁講,唔記得點樣知道,city‘super唔俾帶自己手套入去。

[11:11~11:35] 小休

12號14:30~14:50食飯,15:00出門,執嘢包括手就頭痛惡夢驚五至20分鐘做以上嘅嘢,city’super喺公司其中一個重要客戶,爸爸好緊張,要D7去,無冇需要盡快去,六點前去到就得,估計係11號晚投訴,唔知準確時間;D7唔知爸爸有無打過電話,有講過搵主管,知道係邊個,因為送過貨,唔同意如果真係有投訴就先去city‘super,唔知IFC都有Tiffany,無從網上搵Tiffany,只係去中環嗰間,唔同意去IFC係作出嚟。

女朋友住住何文田,12號好返,唔怕見佢,11號晚諗住12號送禮物,同意唔係一定要12號送,約咗佢朋友在當日下午見面,冇詳細計劃,唔係慶祝紀念日,13號由女朋友屋企返工,女朋友家冇睡衣褲, 同意可以擺定,但係冇,所以帶P59 & P60 黑色短袖衫褲,唔同意因為13號會帶Con,所以有生理鹽水,因為con 水一直放在背囊,唔係嗰日特登放入去。生理鹽水係在醫院攞嘅,因為買咗新儀器,唔使用細樽裝水,上司指有需要就可以拎,唔記得嗰時有幾多,微不足道嘅事,唔同意上司無講可以攞。

唔同意P59 & P60 唔係用作睡衣,唔同意生理鹽水係用嚟戴con,係另有目的。

12號獨自去中環Tiffany,在中環任何時段冇認識任何人,在地鐵聽到廣播G出口封咗。無在置地廣場行街買嘢,知道G出口可以去到畢打街,唔知道有通道直接由地鐵去置地廣場,Google Maps睇到就係G出口,搜尋中環Tiffany在邊個出口,當時以為Tiffany係地舖,唔知道可以由置地裏面行入Tiffany。

約15:20~15:25到D出口,知道有社會事件,知道背囊內有手袖、護目鏡、生理鹽水,唔會想在示威現場逗留,上到地面轉左去畢打街德輔道中,過馬路去到對面LV店舖,中間冇停過,過咗馬路放慢腳步,望返畢打街左後方,唔係停低,有繼續向前行去雪廠街,行咗幾步,聽到澎一聲,掉頭望向聲音方向,應該係繼續行緊,冇停低,行過見到Tiffany閂咗門,聽到第二下槍聲,想遠離畢打街,向前行。

🎥MFI 6 (1), @15:25:30,🎥P141(8) 15:25:28~15:23:36,辯方反對,指控方在案情指控時無指出,無播片。控方指係已呈堂證物,在盤問階段作出測試,指出D7當時在片段中出現。控方倒後播片,@15:25:10 見到D7,指唔係所有嘢播晒出嚟,測試過程,可以用未播過片段,MFI 6 只係協助法庭專注,唔等於其他無用。

控方向D7指出,留待法庭處理。

盤問未完,14:30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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