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6/20]

D10: 潘(22) / D11: P.B.(34)
^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同案6位認罪被告還押至7月10日求情

控方代表:#是香媛大律師、案件主管 #潘崇禮
辯方代表:
D10 #關恆芬大律師
D11 #黎詠婷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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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開庭]

繼續傳召證人列表PW20 督察黎家樂

🔹控方主問

大隊開始推進後,約一分鐘內PW20就帶領其D2小隊組成面向砵蘭街、上海街方向的防線,目的是防止未經警方批准人士進入已封鎖範圍和保護D大隊後方。

約23:43他沿彌敦道抵達咸美頓街,見到交界位置已有不多於10名警員在防衛,但沒有記錄所屬隊伍。他領小隊加入防線,稍後他和部分隊員撤離,仍有其他D2隊員留守。他隨後接替D1小隊看管另一防線。

沒有盤問,證人作供完畢

[14:54-15:07] 清場,設置屏風予匿名證人入庭

傳召證人列表PW16 速龍小隊主管A1

2019年11月19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36。

🔹控方主問

速龍小隊兩部車同時在窩打老道碧街交界落車,小隊由碧街東面向彌敦道進發,隊員一落車就開始跑,不是一字排開全隊一起前進。有隊員較早落車,比他跑得前。

他在碧街地鐵A2出口附近望向左方的彌敦道時,見到為數超過一百人暴徒沿彌敦道往北方跑。他透過通訊機、亦有口頭大叫,指示隊員去A1出口附近攔截;他自己沒有過去但知道有隊員成功去到該位置,不知有多少隊員。

每名被制服疑犯都有交去臨時羈留區。

沒有盤問,證人作供完畢

[15:31-15:41] 清場讓證人出入

傳召證人列表PW17 速龍隊員A5

2019年11月19日撰寫之書面供詞以65b呈堂為P0138。

🔹控方主問

速龍車在碧街附近停低,他是自己坐的那部車中第一人落車,沿碧街跑向彌敦道,一直睇到彌敦道情況。未到彌敦道交界前他已見到彌敦道有一大批黑衣人沿彌敦道的南北行線跑往咸美頓街方向,超過一百人。

他沿碧街跑到天仁茗茶對出時,望到A1出口兩邊窄巷與闊巷都沒有人,見到寶寧大廈外有批人向北跑,於是他跑過去想截停該批人,同時大嗌「警察咪郁」。

有人想經窄巷和闊巷逃走,但由於闊巷已被警方封鎖,所有人都只能跑入窄巷。PW17在彌敦道近北行線的行人路上制服一名疑犯(非本案被告)後把該人帶到闊巷in n out店舖外。其後有人向他投擲汽油彈,所以他向砵蘭街方向舉槍;當時沒有其他警員在更前位置。他在闊巷時已再沒有黑衣人經闊巷進出。

他在A1出口3米外位置望向窄巷,見到窄巷堆住超過一百人:前排有人跌低,後排人企喺度,這些人無法離開,因為塞住咗。沒有其他人再進出窄巷。

他於23:25在窩打老道落車,沿碧街跑向彌敦道時前方都沒有其他隊員。由落車開始、到安置好制服的疑犯、至被人投擲汽油彈、再到擎槍,整個過程只是「一分鐘多啲」。他發現窄巷塞住人、封鎖該位置後大約一分鐘就有機動部隊同事到場。

他舉完槍、擰轉頭望窄巷,才見到有消防員;他剛到A1出口時「留意唔到」有消防員。他從闊巷出來時已有其他同事也在闊巷,但他仍是最前的一人。

他在彌敦道制服一人後把該人安置在"in n out",之後他被投擲汽油彈就開始擎槍,由闊巷出到碧街位置全程一直擎槍。擎槍後他曾嘗試制服另一人,但該人逃脫。他擎槍後再沒有其他人經闊巷走出砵蘭街。

沒有盤問,證人作供完畢

[16:40完庭]

明天10:00續審,將傳召其他速龍證人作供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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