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六庭
#謝沈智慧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審訊 [10/20]

D10: 潘(22)
D11: P.B.(34)
^案發時年齡

控罪:暴動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同案6位認罪被告還押至7月10日求情

控方代表:#是香媛大律師、案件主管 #潘崇禮
辯方代表:
D10 #關恆芬大律師
D11 #黎詠婷大律師
——————————

[10:00開庭]

辯方讀出第三份承認事實D2
-局部放大版地圖為辯方證物D1,圖中標記A點與B點距離為110米,B點與C點距離為90米;
-地圖上另外兩個標記位置確實地點;
-D11妻子於2019年11月19日從尼泊爾抵港。

辯方案情

📌傳召D10潘先生作供

潘先生案發至今一直任職室內設計助理,主要工作為設計平面及立體圖、到地盤視察工程進度;案發時他正負責兩個項目。案發至今他一直沒有任何特別政治聯繫。

他同意案發當晚約23:26後警方就把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位置封鎖,亦包括碧街的A1與A2出口,而他在封鎖範圍內被警方截停。他當晚是從咸美頓街行入彌敦道近九龍行位置。

案發當日他需要上班,約上午11點返到公司,因交通問題而遲到,平常他的上班時間為10:00-19:00。他居於葵涌,住所離地鐵站一段距離,而小巴站十分近,所以平日上班都是搭小巴到上海街、弼街的十字路口落車。

當日他下午約5點半離開公司,前往大角咀福全街、必發道一帶,為一個工作項目購買啞黑色的不銹鋼板,但找不到合適的不銹鋼板,所以最終沒有買,只在「湯始五金」店舖訂購了一本讓設計師對顏色的樣板。其後他在洋松街一間茶餐廳食飯,食完約9點,打算到旺角電腦中心買一些與工作有關的電腦器材。

辯方呈上已標示的路線圖:潘先生當晚離開洋松街後經松樹街、西九龍走廊到弼街,經上海街到通菜街後南行至亞皆老街,再經西洋菜南街到達奶路臣街;沿途他都見到有路人。他進入亞皆老街之前一切正常,到亞皆老街就見到該處商舖已關閉,除此之外沒有特別,有車停泊,沒有車在路上行駛。他在亞皆老街沒有見到穿黑衣、看似示威者的人。

他經過D2地鐵站出口時見到已落閘,沒有留意D3出口情況。約9點半他去到旺角電腦中心,見到沒有營業;當刻他不清楚電腦中心是提早關門還是全日沒有營業,因他出發前已上網查過電腦中心營業時間,相信有開。其後他在附近逛,去到洗衣街和豉油街都見到該處商舖沒有開門,街上有途人,路面沒有車;於是他打算回家,去上海街搭小巴。

去到小巴站他逗留約20分鐘都沒有車,於是去了登打士街、上海街附近的公園坐低,打算查找其他可以離開的交通工具和了解情況;沿途他都不見有特別狀況發生,路上沒有車輛行駛。他上網查適合的巴士路線,但幾條線都沒有班次,Uber亦不能使用。他有透過Instagram睇新聞,嘗試了解現場情況。當時電話上網速度極慢,基本上無法睇影片,只能睇圖片和文字訊息;他得悉佐敦道附近有示威,但不知道實際位置。

他在小公園逗留了約50分鐘,認為再等落去都唔係辦法,打算到住在佐敦渡船街的親戚家過夜。當時約23:20,因他不知道佐敦實際情況,他決定先行出彌敦道觀察一下。他在咸美頓街見不到示威者,路面沒有受破壞,沒有車輛行駛。他在咸美頓街與彌敦道交界位置見到有零散示威者分布於十字路口,南方則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估計不到人數,好多,示威者最後方在接近碧街位置;他見到窩打老道有煙,稍為前行靠近後就見到有火光。他聽到大聲的敲擊聲。

他見到有煙仍向前行,因他想看看能否去到親戚的家;見到有火後他就在九龍行位置停低1分鐘,觀察環境。他認為自己位置與煙霧來源有一定距離,沒有即時危險,所以停留。其後他見到彌敦道北行線有大量示威者向北走,同時聽到爆炸聲;他自己沒有走,只被示威者撞至九龍行牆邊位置。

他的眼睛、喉嚨都受到刺激,估計是吸入了催淚氣體;當時他沒有戴口罩或任何防護工具。因人群擠擁,他仆倒、跪在地上。他想爬起身離開之隙,頭頂感到被硬物打了一下,隨即感覺到被警員從後拉扯衣領並對自己使用胡椒噴霧——因他之後就被警員拘捕,因此估計該人為警員。警員把他在地上向南方拖行,到某位置後把他按壓在地上和鎖上手扣;當時他視線不清。一陣之後他被警員扯起身,帶到另一位置,交給另一名警員。由他在九龍行見示威者向北走直至被警員交給另一警員,大概是20-30秒之間的事。

接手處理他的警員指示他坐低,隔一段時間後用水幫他洗面。眼睛受刺激後、洗面之前,他的視線都很模糊。他視力恢復時已身處A1出口近寶寧大廈,背向彌敦道。他向警員說頭痛,稍後被帶到醫療區,由醫護人員為他包紮頭部,其後返回A1出口位置坐低。

他確認當晚身上被搜出一個口罩和一對手套,被捕前沒有戴過。

[11:32休庭至12:09]

📎可重用黑色口罩:他每天都會攜帶,以備落地盤時使用,而他工作有時會突發要到地盤。口罩是他自己在便利店購買。

📎工程用黑色手套:由於他當天要到大角咀買不銹鋼板,原本預計買完要帶返公司,所以5點半離開公司時帶備了這對由公司提供的手套,放在背囊內。

控方已呈堂的案發日運輸署公告、政府新聞署公告、警察公共關係科帖文,潘先生都沒有睇過,但知道理大、即尖沙咀與紅磡一帶發生暴動;被捕之前他亦沒有看過相關連登討論區帖文和Telegram頻道訊息。

[12:50休庭]

14:30續審,控方開始盤問

💛感謝臨時直播員💛
TikTok and Fitness: The Rise of Wellness Trends on the Plat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