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劉淑嫻裁判官
#0811太古 #裁決
D1:林(24) / D2:黎(30) / D3:文(23) D4:陳(18) / D5:謝(28) / D8:戴(29) D9:陳(28)
控罪:
(1)D1-10
參與非法集結
(2)D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3)D1
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1已認罪
❗️
)
(4)D3
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5)D4
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9)D9
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
同案D6陳(18)及D10陳(20)在提堂時認罪,於2021年12月21日在嚴舜儀席前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即時監禁6個月。而D1林(24)在2021年12月28日承認控罪(3)。D7審訊首天承認控罪(1),曾撤銷保釋還押5個星期,現待審訊完時才一併處理判刑。
—————————————————
控方代表: #黃志遠大律師
⏺
裁決速報:
控罪(1) :非法集結
D2 D4 D5 D8 D9罪名成立
🔴
D1 D3 罪名不成立
❌
控罪(2):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罪名不成立
❌
控罪(4):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D3 罪名成立
🔴
控罪(5):管有攻擊性武器
D4罪名不成立
❌
控罪(9):管有攻擊性武器
D9罪名成立
🔴
⏺
案件管理
案件押後至8月3日 0930於同庭處理求情及判刑(D7判刑已定7月27日處理),
🔴
期間除D1獲原條件繼續保釋,各定罪被告需要還押,法庭為各人索取報告如下:
D4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及更生中心報告,其他人只索取背景報告。
📍
直播員按:今日庭上判詞再提及太古C出口當晚拘捕時多次使用警棍擊打示威者,多人在扶手電梯倒下發生人踩人事件,D3同警察糾纏時更滾下至扶手電梯底,個別被告被捕後受傷包括肋骨骨折及瘀傷需送往急症室診治,2019慘劇又再次重現公衆眼前。裁判官判詞批評個別警員工作粗疏,多番沒寫下紀錄,處理證物欠理想,作供迴避不利問題及拒絕回答可能涉及自己違法行為。
💛
感謝臨時直播員
💛
TikTok Video Downloader: Download TikTok Videos without Water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