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
#陳志輝裁判官
#傳票案 #違反限聚令
#20210604銅鑼灣 #審訊 [1/1]
D1 陳
D2 姜
D3 鄒
D4 黃
控罪:
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各被控於2021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555號崇光百貨外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背景:4人涉2021年6月4日參與維園六四紀念。支聯會曾就當晚舉行六四燭光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唯以防疫為由作出反對並駁回上訴。市民因此自發以自己的方式悼念。
—————————
[內容從缺]
本案4張傳票合併為一案。只有D2聘有律師代表,其他3人作自辯。案件原於3月21日開審,但D3及D4被通輯後很遲才出現另擇今天開審,2人被附加保釋條件
📌
答辯
4人均不認罪
🔹
控方案情
依賴金百利商場CCTV及警員隨身攝錄機片段共約20分鐘呈堂
另傳召在埸警員PW1至PW5作供/部份人口供以65b呈堂
控方完成舉證後雙方沒中段陳詞,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
🔸
辯方案情
⏺
只有D1及D3選擇作供,沒有其他證人傳召
⏺
D1及D3均為網媒 Free Press Media記者,抗辯指案發時正進行採訪及直播工作,不爭議身份及拍攝片段
1645 所有人作供完畢
案件押後至8月30日 1530東區裁判法院第十庭作口頭結案陳詞,法庭並下令控方書面陳詞須在8月2日或前交法庭及被告,而辯方陳詞須在8月16日或前交法庭、控方及其他被告。
D3及D4以原條件繼續保釋
✅
💛
感謝報料
💛
Guide on How to Download Instagram Videos Effortless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