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二十庭
#游德康法官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判刑

D19:何(17) 🛑已還押逾1個月

控罪及詳情:
(1) 暴動罪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

控方代表: #何眉語 高級檢控官(及案件主管)、朱檢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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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所報告正面。案件背景及判刑理由與其他被告重疊的部分不再覆述。D19初犯, 沒有刑事記錄, 現年20歲, 為學生會幹事會長及校董會成員, 熱衷義工服務, 有良好品格。D19憑藉身處現場鼓勵其他人參與暴動, 沒有直接使用暴力, 教導所可以達致懲罰及阻嚇的作用。

就控罪(1)判處教導所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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