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尖沙咀:

她於案發當日是打算到維港和帝苑酒店地下二層的噴水池作觀察,判斷附近的環境是否有合適的元素可協助她完成片段,例如水和痕跡(如被撕下的痕跡和文字)。她知道帝苑酒店地下二層的噴水池是因父親曾在這地工作。

🌟(王小姐指:

約07:00時離家取景拍攝,前往尖沙咀的過程中需乘巴士和地鐵,最後約07:45時到達尖東;

同意對尖沙咀的環境不太熟悉,不同意當時發現百周年紀念花園的噴水池是「撞彩」,因為本身有時實地考察會有特別發現;

百周年紀念花園的噴水池與家中的魚缺的不同處涉及環境和設計等,亦相信商業區會有水池;

本身已計劃好11月18日在尖東取景和探索,然後前往校園雕塑。知道有理大事件發生,但從新聞知道尖東沒什麼事發生,而且理大與尖東有一定距離;

同意深水埗都是一個找痕跡的好題材)

她於案發當日,她離開尖東站後到附近噴水池觀察和探索一會,之後走到百周年紀念花園和附近地點的水池觀察和探索一會。其後她進入南洋中心,嘗試探索室內的元素。

當離開南洋中心並身在科學館廣場時(未見到有警員,有聽到不少聲音,但見到數人),她向前走並思考下一站的位置,不過在途中遇著一班人衝向自己,最後她很快被人群包圍動彈不得,並被警員下令蹲下和拘捕。

🌟(看不到20把雨傘、警告旗幟和催淚煙,聽不到警告和槍聲;不同意自己於08:15時前的一段時間已到達華懋廣場)

在案發時,她不知道科學館廣場和華懋廣場的名稱。在離開南洋中心時,她在行人路逗留了20至30秒,而由遇著一班人衝向自己至最後她很快被人群包圍動彈不得的時間約有15秒。

若沒有被捕,她會繼續在附近尋找水的元素。若沒有進展,會沿海傍走到紅磡碼頭乘港鐵到啟德校園完成雕塑。

她指當時曾拍攝一些相片,不過因不適合(不能融入在功課中)所以已經馬上刪除,避免日後混淆自己,但若事後認為適合會返回原址拍攝。她在找題材期間沒有見甚麼特別事;在百周年紀念花園時有見到警員巡邏,不過沒有理會。

案發後,她亦曾返回尖沙咀拍攝對開維港的景貌,過程中亦有探索日間和晚上時維港景貌的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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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繼續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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