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提訊
#1118理大 #理大圍城

A14:張(23)

控罪1:暴動
被告連同其他15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紅磡香港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控罪3: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暢運道巴士總站外,管有各1個汽油彈、打火機、打火機油、扳手、鉗,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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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表示,被告申請撤銷擔保,下次提訊為審前覆核,法庭批准,被告需要還押懲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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