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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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40)🛑已還押逾9個月

控罪: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
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的法律地位;或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

上庭聆訊: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23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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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大律師表示有兩個事項匯報,第一個事項為控辯雙方仍然商討當中,昨天收到文件,但未有時間向被告解釋。被告需要時間考慮,申請押後答辯。

第二個事項,被告申請保釋外出,法庭拒絕。

案件押後至10月19日1430再作提訊,期間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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