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理大 #審訊 [31/33]

D2: 盧(21) / D4: 鄺(20) / D7: 柯(18)
D8: 陳(29) / D12: 吳(18) / D13: 黃(22)
*案發時年齡

控罪:
(1)暴動 [D1-18]
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理工大學、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7), (11), (14)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2, D7, D12]
(19)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D8]

背景:於2019年11月19日首次提堂,D4及D9的保釋申請被拒,D4一直還押至2020年3月18日,於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席前獲批保釋。

主控: #林芷瑩大律師 #余祖晴大律師
D4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D7代表: #姚本成大律師
D8代表: #藍凱欣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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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D7作供續主問

🔸辯方主問[上下午內容]

▶️被告和家人Whatsapp 群組對話(大致內容):

18:19 姐:火車橋失守,示威者全數撤離, 警方有AR 15 槍,有指示警方何時及由誰用
大姐:暢運道天橋起火(被告指在poly也看到)
大姐:poly 附近受音波炮影響,耳鳴/受影響人士可去va110 救疹,有中醫
3 姐:where am i (tag 2姐)
2姐:(圖)
3姐:無野了
2姐 : 會係xx (地方)等
18:31 3姐:到,人呢
18:37 3姐:唔見你
19:22 3姐:紅磡橋有人放下防具行向防暴
1927 : 咩事
大姐:唔知但有相
19:28 大姐:有一個人行去向裝甲
2姐:佢放下裝備
3姐 : 好似拉左入防線
被告:why
19:28 3姐:唔知
19:29 3姐:u safe
19:29 3 姐:宜家已經無出口可以安全出入
(被告指當時有感到此情況)
19:29 :1921 尖東橋火勢猛烈被燒穿

(林官問被告打算入poly取材作寫實文章之用的想法有否告知家人。

被告答16th 整家晚飯時爸指聽日(17th)可能唔煮飯,2姐指有活動,被告指入poly 行一圈,家人指有警察喎,被告解釋是為了專頁內之報導,不會參與外圍衝突,爸有發牢騷,被告續指自己係學生應該無野。被告指三名姐姐理解其目的,但不排除爸媽會否理解含糊。16號晚,被告指無收過仼何消息指理大內有暴力。

林官問想入一個不平常既地方去睇d乜,答與平時的理大應該有分別。)

19:47 : 示威者無打算離開,無據點失守
19:52 3姐:poly 示威者指如不離開,警方會用致命武器(被告指當時驚想離開)
19:53 大姐:包哂點離開呀
20:18 大姐:理大內 呼籲離從b c core離開之人士已被包抄拘捕(50人?)(被告指當時已知此消息)
20:18 大姐:@被告(tag)
被告:警方消息指暴徒燒火車橋,仼何協助會視為參與暴動
大姐:擔心死朕了
3 姐:(喊emoji )
大姐:已有警察
2姐:邊到有警察
21:59 大姐 :紅磡火炭橋橋頂行出
22:06 : 有記者出y core 後有槍聲,橋有燈照向他們

SOrec 於11月17之訊息
22:12(案發/發送時間?)
內容為警察叫人可從y core 離開,但以閃光彈震撼彈進行伏擊。

(被告指出自己冇幾耐就在H座樓梯收到這消息,被告指他雖然不在Y座,但見到有片段顯示相關情況,位置應該為Y座平台出入口,被告當時不知所措,怕行出去會俾人拉)

大姐:得閒就出下聲
被告:係咪要講定我唔會自殺!(被告解釋自有消息指警察入理大,有人叫內裏的人禁講)
3姐:(喊emoji)
22:16 二姐:我地係xx(地方)
被告:ok
3姐:(訊息顯示紅磡有羽毛球比賽)
大姐:好似完左好耐
22:43 2姐:(地方名)到未?
22:52大姐:我被困將軍澳
被告:建議搭的士(解釋大家姐回家可以搭的士)
大姐:xx 路被封了
22:55 3姐:(訊息指有轉發訊息內容指出有人在尖沙咀油麻地等地方)
3姐:龍孑多啲講嘢
大姐:poly 入面點,有人在愛民邨被捕
3姐:幾多個?
大姐:(轉發記協緊急呼籲訊息,內容指記協與PPRB傾談,離開理大會被拘捕,除非有以下記者證明文件)(被告指出在電話也知道這消息)
大姐:的士可以返屋企
23:05 :(訊息內容顯示有議員想入poly但不成功)(被告指九點幾知道相關資訊,以他所知許智峯入唔到poly)
23:05 : (轉發訊息:防暴入左紅館, 大酒店(?)見有人從路軌出來,好易中伏睇彩數)
(被告指出自己有諗過偷走)
23:16 被告:safe
大姐:(訊息內容為收到之法律意見並作分享)
2姐:我哋喺xx (地方名),要唔要同爸爸媽媽講你有可能被捕
23:30 被告:如果態度又係又得我死就唔好理佢(被告解釋怪責語氣,因為當時緊張,續指媽媽九點有WhatsApp 錄音問細佬喺邊,電話幾個都冇人聽,被告回覆指在校園內出不到去,有可能要留一晚)

2姐:不會啦,你要相信我哋愛你,好嗎?
被告: ok
2姐:(信息內容指出自己和三家姐冇車返屋企)
大姐:ok
大姐:林卓廷提過,唔好用Wi-Fi
被告:冇
2姐:去了xx(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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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

00:00大姐:(轉發訊息,內容指校內的人可以到VA座7–11對面社工站(被告指當日冇見到有)
00:29 被告:safe,wont go
(被告解釋當日十一點半已經知道這個社工站,但當下認為是臨時庇護所,認為H座較安全,亦不想獨自出去,亦不想與其他人聚在一起。)
X姐:(一地方截圖)
大姐:龍子去嘅話話我知
被告: Safe won’t go
三姐 : ok
00:34 大姐:大家搵方法share條片- 片指速龍有AR15槍,只有實彈
2 姐:我同三家姐會keep住起身
大姐:條片唔share住
X姐:(叫被告食嘢先)
00:37 大姐:(信息內容指叫被告快啲去社工站尋求協助,之後可能搵唔返社工站)
三姐:警察捉晒記者急救,手持自動步槍入跟理大,冇記者報道冇急救員救人,請廣傳
大姐:真係唔去急救站?之後可能搵唔返。
(有一訊息顯示轉發訊息:a小隊有軍人,會以武力調停, 11月18日凌晨兩點前)
X姐:真咩
3姐:tag被告
(及後被告訊息指出不要發放假消息,意指捉晒fa嗰個訊息)
01:05 2姐:經過Y座先拉
大姐:可以去社工站問吓
被告:唔去
大姐:OK
被告:要肯定100%安全
3姐:好多家長車(被告指不知是否真確)
姐:漆咸道上塞左家長車,路上有人
01:28 2姐: 漆咸道科學館道泊咗一架警van
被告:safe
大姐:(轉載訊息)poly的人唔好亂,唔好做傻事,要毫無合理疑點下先可以告暴動
01:59 大姐:唔好無啦啦出去,好多警察,走唔到
3姐:(兩張截圖顯示蕪湖街的新聞)
02:00 2姐:我哋知你冇事OK
大姐:你安全就得
02:20被告: Safe
02:27 大姐:記者話警察以消耗戰對示威者
02:48 2姐:唔好自首唔好出去,匿埋,如果有三個人就係非法集結
02:48 : 唔好信廣傳訊息叫你喺入面拍片,呢個係其中一個檢控證據,自招嫌疑
02:50被告:唔使send㗎喇,我識睇(被告指發脾氣,解釋收到假資訊)
被告:safe
3姐:小心
03:50被告:仍然在校園內
04:37:報平安
3 姐:旺角黃埔發生衝突中
05:01 被告:safe
05:33 :(訊息顯示警方持續射催淚彈並進入A座)
05:49 姐:有示威者成功走到

▶️Whatsapp對話紀錄 - 被告中學的社工
(其中一名辯方證人)

被告當晚19xx有告知多於一中學同學(群組/個人)自己情況不妙,估計對方告訴其中學社工,並聯絡自己。

11月17日
23:43 社工:are u safe now
被告:no,inside poly
23:44 社工:(訊息提及健議被告去7-11對開的社工站)

(被告19: xx見走不到,於21:xx 有告知媽走不到,幾分鐘後姐打給被告,看看另兩名姐能否幫手,叫被告先搵一個地方躲避,被告告知有防毒面具可出poly)

被人:yes i thought about that
23:45 社工:(錄音訊息指健議唔好用poly wifi,否則被視為暴動一分子)
被告:lte(解釋為自己網絡)

23:48 社工:(錄音訊息)
被告:係
23:50 社工:仲有咩人
00:01 社工:(叫被告往社工站)
被告:won‘t go

01:00 社工:安全嘛
被告:so far yes
社工:3個人一齊?
被告:係
(林官問,點知同2個姨一齊(守護孩子成員)被估計朋友/中同有同社工講)
05:26 社工:safe?(另於07xx也有問安全不)

▶️ 11月18凌晨出發a core +裝扮改變之原因

約0200-0500,被告留在h core樓梯位,向下行是教職員工作地點。期間睇直播和訊息,行過去廁所一次,瞓唔到好擔心,盤算6.7點天光有一線希望,認為星期一市民要返工會開路,清晨亦較小衝突。

凌晨四點幾留意到報道理大外的直播變小,甚至有正在觀看的直播中斷報道,被告諗是否衝突靜止,被告沒有去檢查出口情況,因為12點至四點的鏡頭不多,因此認為情況不了解,暢運道的甚至有些中斷或冷卻左

0501被告有向家人報平安,0520被告從H座出去,諗住去A座下面查看外面如何。於是被告離開H座,行去廁所朗口,看見H Cafe對面有黑衣人在石壆食杯麵,被告認為同前一日好大分別因為前一日仲見到普通人。同時見到兩名記者在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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